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再现利好 福建工行“应延尽延”减负让利

2020年07月30日11:5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房租、人力、经营成本压力大,周转资金不足……面对困难,大部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纷纷采取了不同的措施,通过降低成本、创新产品和灵活服务等方式自救。着力降低企业整体负担,减轻资金压力,增强配置资源能力,对小微企业“恢复元气”至关重要。

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落实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还本付息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努力缓解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压力,为企业减负让利,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帮助小微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促进就业基本稳定。

福建工行通过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加大区域特色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制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为更多小微企业提供更便捷适配的普惠产品;开辟授信绿色通道,帮助受困企业申请应急纾困专项资金,与小微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的各类经营主体,主动提供延期还本、延期付息、无还本续贷等服务,尽可能给小微企业减负让利。

目前,福建工行已累计投放小微企业贷款超200亿元,确保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新发放普惠贷款利率保持市场较低水平。

那么,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相关政策?本金和利息如何安排延期?对于这些问题,福建工行相关人员作了解读。

针对到期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工行普惠小微贷款本金(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客户可向原贷款行提出延期还本申请,贷款行结合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和经营状况,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延期还本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针对付息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客户提出延期付息申请后,贷款行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调整结息周期、设置利息归还宽限期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免收罚息。

据悉,按照“应延尽延”要求,福建工行将提升政策覆盖面,只要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福建工行将予以办理,并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精准响应小微企业需求。(杨希)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