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检察监督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020年08月06日10:5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在闽清大地上,一幅生态绿色文明、宜居宜业宜游宜美的欣荣图景徐徐展开。

画卷中,一抹“检察蓝”时常出现在林间、溪边……

综合履行职责 展乡村美好风貌

酷暑难当,傍晚的闽清县霞溪村美丽乡村示范点吸引了不少人驻足纳凉。而此前,这里却并不那么美好。

2017年,闽清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县环保部门过程时了解到,霞溪村老虎笼的黑电镀厂违法将电镀废液直接排入连接着霞溪的池塘,造成四周气味刺鼻,该黑电镀厂的行为可能涉嫌污染环境犯罪,闽清县检察院当即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闽清县检察院会同县公安机关、县环保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发现现场有15吨残留废液,而该非法电镀点属于违法占用耕地的“两违”建筑。为保护国家、集体耕地免遭非法侵占和破坏,闽清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法建筑物依法进行处理,300多平方米的非法电镀点被依法拆除。

2018年1月,电镀点污染周围溪流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检察机关支持闽清县生态环境局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并向被告人追缴危险废物处置费10余万元。2020年初,闽清县检察院启动补植复绿机制,督促被告人在厂房原址开展绿化补植、复耕复垦工作,保障生态环境有效恢复。

“闽清作为省级生态县,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闽江下游几百万人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走访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闽清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正在向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干警交代走访注意事项。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依托法律监督职能,挂牌成立派驻县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以“一江五溪”污染治理作为切入点,联合河长办对梅溪流域12个水源监测点开展河道巡查工作。探索推行“检察职能+”,实行“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公益诉讼”的办案模式,持续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打击力度,让生态绿成为闽清新农村亮丽的发展底色。

端掉黑恶势力 还乡村和谐安宁

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进行,却有“村霸”欺压百姓,许多村民不堪其扰。2018年7月,闽清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涉嫌滥伐林木犯罪案件时,敏锐发现该案同案犯还涉及一起非法采矿案件,与当地恶名昭著的“村霸”黄某有诸多联系。2019年1月,以黄某为首的十余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恶势力犯罪立案侦查。

闽清县检察院抽调办案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由检察长林施兆担任办案组组长。在黄某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的“零口供”压力下,闽清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梳理案件事实,提出十余条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善证据链条。

堵路闹事,逼迫工程方向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购买建筑材料;胁迫村干部默许其非法采矿;敲诈勒索,侵扰百姓......2019年4月,闽清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对以黄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10月,经法院一审判决,主犯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其余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8名被告人被判处罚金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万余元。

闽清县检察院积极挖掘线索,扫除“村霸”的一系列动作,让村子恢复了安静祥和,展现出新风貌。

精准督促履职 促乡村规范养殖

新农村建设让许多村子焕发了新活力,生活环境变美了,不少村子探寻致富发展新路子。许多人开始养殖牛蛙,但因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等不规范养殖行为,造成了水质污染。

针对2019年7月福州市河长办水质监测出的水质下降问题,闽清县检察院排查出部分村子牛蛙养殖污染水体问题。为保障当地经济发展,同时守护住百姓赖以生存的绿水青山,闽清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就建立健全蛙类养殖监督管理制度,维护河流水域健康等方面精准提出相关检察建议,获相关部门认可。辖区内蛙类养殖实现规范化升级,村民靠养蛙发家致富,附近水质也得到改善,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围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农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如今,一个又一个美丽乡村已成为闽清一张又一张闪光的名片。(周雯)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