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担当作为 护航发展

2020年08月18日15:42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2020年8月14日,福州市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涉民营企业拟不起诉公开审查会,公开审查林某某涉嫌走私柴油案。林某某是一位民营企业家,其公司有近百名员工等待复工复产,若被起诉判刑,企业及员工或将面临困境。

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考虑到林某某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犯和坦白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情况,福州市检察院启动《重大涉民营企业会商协作三项机制》决定对林某某作不起诉处理。目前,林某某的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

创新机制 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如何主动服务经济大局,为民营经济提供良好营商环境?早在去年,福州市检察院就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重大涉民营企业案件会商协作三项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先后组织召开了多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

“座谈会上我们21名民营企业家代表都发表了意见和建议,福州市检察院把我们的意见都吸纳到文件中了,很感谢他们如此用心为我们民营企业着想。”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朱琴厦表示,民营企业发展不易,相关保障机制的出台让大家心里踏实很多。

“民营企业发展有很多社会遗留问题,比如部分企业家法律意识淡薄、家族企业有制度漏洞等,怎么避免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需要我们综合去考量的。”福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认为,检察机关应该克服和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积极探索服务民营企业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思路,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与市场相匹配的法律服务保障。

今年4月,为更精准地向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出台三项机制基础上,福州市检察院制定实施“五定办法”:即定联系企业、定部门落实、定人员联络、定时间走访、定专题服务,将21家民营企业列为重点联络点,全市检察机关与企业建立起“亲清检商”关系,切实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审慎司法 提升办案效果

陈某某在福建省某混凝土工程公司任总经理期间,在明知公司建设用地没有经过国土部门审批情况下,对未经审批的位于闽侯县祥谦镇一块农用地进行固化并加盖建筑,对耕地造成了严重毁坏。2019年7月被闽侯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闽侯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调查后发现被占用的农用地相关部门有准备作为建设用地,但因相关手续还未审批,混凝土工程公司未批先建。经环保督察后公司拆除了相关设备,并向县国土局缴纳了罚款及滞纳金,此案造成企业亏损数千万元,在高管陈某某被关押后,公司人心惶惶,相关事务处于停滞状态,无法继续经营,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

前不久,闽侯县检察院收到来自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的请求函,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轻、从简办理此案,对涉案人员变更强制措施,让其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随后,闽侯县检察院对陈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经审定,案发后,陈某某主动投案,并且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良好,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福州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相关精神,为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闽侯县检察院提出对陈某勇变更强制措施的意见,目前,陈某某已回到工作岗位,让公司经营回到了正轨。

“是否被羁押,对企业家或高管个人来说是一辈子的事情,而对企业来讲更关系着生死存亡。”闽侯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林荣华认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服务民营经济方面有重要作用,关系到企业能否稳定发展。

该案办理后,闽侯县检察院充分利用驻看守所检察室职能,逐案登记,坚持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涉案人员羁押必要性做到每案必审。今年来,综合考虑证据事实、认罪态度以及退赃退赔情况,闽侯县检察院已对3名民营企业负责人等变更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从保就业到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从兜住民生底线到稳住经济基本盘……福州市检察机关紧盯重点、聚焦难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推动法律服务落地、促进法律服务水平提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落细“六稳六保”工作部署,为统筹推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周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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