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逃避刑罚的罪犯亮剑 福州晋安检察加强刑罚执行监督

2020年08月19日10:4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今年6月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以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对晋安区法院开展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监督摸排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向试图逃避刑罚的罪犯亮剑。

6月初,晋安区检察院从晋安区法院获悉,罪犯高某其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因患肺结核而无法交付执行,其当月在某工地不慎摔伤、卧床不起,存在生活不能自理的可能性。鉴于罪犯高某因卧床无法前往医院检查,法院无法提供生活不能自理的相关诊断报告。

8月3日,晋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再次向法院核实罪犯高某病情,得知罪犯高某现已能够行走,生活基本自理。鉴于罪犯高某虽患有肺结核病,但未见有反复咯血的病历资料,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相关规定,其已不符合保外就医的医学条件。晋安区检察院遂向晋安区法院提出不予批准对罪犯高某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8月7日,晋安区法院决定对罪犯高某收监执行。

截至8月18日,在该院有力监督下,辖区内已累计清理一名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另排查出三名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

经核实,新排查出的三名罪犯均于2019年被判处实刑,看守所均以病情严重为由拒绝收押,该院已对排查出的三名罪犯进行监督并跟踪后续清理工作。

“通过对个案加强深度审查,我们重点排查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再犯罪案件,对未交付执行的逐案分析原因,发函监督交付执行单位采取措施,切实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承办检察官如是说。(程慧 邱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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