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检察院多角度开展生态领域恢复性司法实践

2020年08月27日19:0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年来,福州市连江县检察院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主动寻找线索,督促行政机关履职,为连江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去年12月底,该院检察官们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网友发了一组垃圾散落在连江县海岸边的图片,并配文:“这块美丽的红树林被垃圾包围了,谁来保护它们一下啊!”随即和同事们前往实地考察。

当时现场的状况触目惊心:破沙发、旧床铺、门窗等生活垃圾随意地堆放在红树林中,致使一些树木干枯死亡;石块废料等建筑垃圾也置于沿岸,导致部分地面硬化;白色塑料泡沫漂浮在海岸线上,还有一座铁皮房的周围到处是动物粪便......

在仔细查阅相关行政规定,确认相关监管单位后,连江县检察院向当地政府和环保、林业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列出了具体问题,要求其及时整改。

今年全国疫情形势稳定后,经过沟通和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将海上泡沫、滩涂上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在海岸边树立30多面环境保护宣传牌,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铁皮房原来是附近居民的养羊场所,如今在检察官督促下建起小型动物粪便处置点。

而最难处理的就是建筑垃圾问题。由于产生废物的企业还在承建道路工程,经反复协商后,暂时允许该企业在指定区域堆放部分石块,等工程竣工了再由其负责彻底清除,将硬化的地面恢复原状。

近年来,连江县检察院根据 “原地修复为主,异地修复为辅,替代修复为补充”的原则,积极探索不同的生态修复模式。去年针对某公司养猪场毁林建场事件,该院启动公益诉讼相关程序,督促涉案公司异地营造145亩生态公益林进行修复,助力美丽乡村建设。并创新措施,将生态修复工作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衔接。去年该院办理的一起盗采海砂案,在犯罪嫌疑人连某、林某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215万元后,依法对二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今年7月连江县法院判处连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林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近日,连江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该院起草的《关于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生态修复启动程序、修复流程、案件处理、公益诉讼、两法衔接等环节进行细化,并为生态修复资金专门设立一个账户,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该院通过合力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修复的长效机制,积极破解以往“公益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程慧 黄心妍 高峰)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