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召开福州首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

钱嘉宜 严碧花

2020年09月04日16:16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通过此次听证,我感受到了相关职能部门对我们的关心,对企业今后的发展更有信心。”8月12日,福清市检察院召开福州首例行政检察公开听证会,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听证,不但福州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现场签下处罚确认书,不少与会听证员也深有感触。

2019年10月,福清市检察院在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发现,福州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及时缴纳20万元行政处罚款,被行政机关加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之后,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强制执行并予以立案执行。

鉴于该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为促成案件尽快执行到位,福清市检察院建议法院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冻结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财产和公司账户。此后,该公司拒不认可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并表示公司属于小微企业,疫情期间无法开展业务经营困难,无资金承担高额罚款。

僵持之下,福清市检察院为推进案件执行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根据最高检“能听证尽听证”要求,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局法制科工作人员等5名听证员到场。

会上,检察机关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行政机关就作出处罚的依据、合理性进行释法说理;公司则表达了疫情状态下履行行政处罚及逾期加处罚款存在的难处。随后,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可行政处罚决定,并表示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可考虑对罚款予以适当减免,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经过听证,行政机关同意对公司缴款时间、缴纳方式予以适当宽缓,并同意为方便公司复工复产及时为其申请解除执行信息公开。公司亦现场认可行政处罚,承诺于今年10月前付清行政处罚款,待公司复工复产后,尽快分期付清剩余的逾期加处罚款。

福清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福州首例针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的公开听证。公开听证为行政机关与小微企业提供面对面交流平台,在做好案件办理的同时,释法说理,化解矛盾,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还能有效提升行政检察案件办理的精准度,从实质上化解行政争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