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共同打造文明创建特色品牌

2020年09月05日14:00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为切实抓好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机关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互建,9月1日,闽清县人大常委会与闽清县检察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共建共创活动。

闽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久兴一行参观了县检察院党员政治生活馆,认为党员政治生活馆不仅是党员干部锤炼思想的“加油站”,而且馆内展示内容极富检察特色,县检察院开展创建工作方式新颖、亮点突出、氛围浓厚。

在座谈会上,闽清县检察院与县人大常委会共同交流分享文明单位创建经验,双方就共建活动积极建言献策,谋划如何围绕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共建。

闽清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还签订了共建协议,商定双方围绕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争创工作佳绩、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争创模范机关、弘扬求真务实工作作风、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共建。

刘久兴表示,两家单位具备政治性、人民性、先进性、法定性、时代性等多项共同点,在开展创建工作中,不仅要争取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还应着眼于在业绩创建、道德建设、社会责任、人员素质和单位环境等方面树立“大文明”理念。

“这次机关结对共建活动在全福州市范围内是首创,是我们两家单位探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创新举措,也是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重要方式。”闽清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共建,我们希望能够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创建的实效,为机关文明单位共建共创共享积累经验,打造闽清的文明创建特色品牌。”(王鲁南、林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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