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化”看厦门】生态画卷绘锦绣

——厦门经济特区建立以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出“以环境优化增长,以发展提升环境”的科学发展新路径

殷磊 林盈 陈博

2020年09月14日16:2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山色湖光眼欲迷,筼筜群鹭戏高低。”

孟秋时节,筼筜湖这部“诗集”翻到了最精彩的篇章,越品越迷人。

盈盈脉脉、轻澜起伏的湖水,充满宁静祥和的美。湖岸边烂漫似锦的绿化带,环湖步道上络绎不绝的休闲身影,水陆交界处密密匝匝的红树林,还有水面翩跹的鹭鸟、水中悠游的鱼群……共同渲染成一幅天人合一的和谐图景。

视野放大到厦门全域,鼓浪屿上、环岛路畔、五缘湾内、军营山下、各大新城中……中国五大经济特区之一的厦门,城乡处处呈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画卷。

厦门经济特区在发展中注重从顶层设计着力,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图为从滩涂地变身为国家4A级景区的厦门园博苑。 黄嵘摄

这一切,不仅因自然恩宠,更要归功于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厦门在发展中一以贯之的生态文明理念。

40年逐梦,不舍昼夜。

向着“成为‘生态省’建设排头兵”的目标,厦门历届市委市政府在价值排序上始终把生态环境摆在首位,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出了一条“以环境优化增长,以发展提升环境”的科学发展新路径。

透过厦门经济特区这个窗口,一条涵盖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深刻变革的“中国之路”呈现在世人面前,一幅绿水青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秀美画卷,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空经纬里徐徐铺展。

顶层设计

1988年,厦门市召开专题会议,打响了厦门治污的第一号硬仗——筼筜湖综合治理,明确提出了“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的20字方针。

筼筜湖综合治理是厦门具有特殊意义的生态“止损”首战,同时,也启动了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从此,厦门经济特区逐渐明确了“生态立市”的宗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逐步建立了起来。

生态文明从“无位”转入“有位”,从“副位”转向“主位”。

西海域整治,湖边水库治理,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岛外九大溪流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空洞和裂隙得到修补,偏执和扭曲得到矫正,自然之维回归。

《1985-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首次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纳入特区发展战略重要目标,更设置了“厦门市城镇体系与生态环境问题”专章,为生态文明建设绘制路线图。

从那以后,在特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创新发展的进程中,从顶层设计着力,增值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成为历届市委市政府的“施政自觉”。不管领导换了谁,都是“一茬接着一茬干”,每年都有实实在在的举措,每年都有真真正正的进步。

鱼塘虾池遍布、烂泥处处的杏林湾滩涂地打造成了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园博苑;藏污纳垢、隐患重重的废弃老铁路雕琢成了景致独特、野趣盎然的带状公园;厦门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坚定守护中华白海豚等12种珍稀物种,寸土寸金的城市中心设立了栗喉蜂虎自然保护区;投放4.8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覆盖厦门核心城区、边远山区、境内高速公路,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23.56万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溪流污染整治,建设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海绵城市……

一个个生态保护大手笔次第展开,城市管理者成为生态文明建设宏观战略的制定者——协调各方力量,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战略和远景规划;成为中观制度的提供者——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出台地方性规章和文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构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成为微观行为的主导者——政府部门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执法、监督、财政投入、社会动员方面更是起到了“掌舵者”的作用。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用好新发展理念这个指挥棒、红绿灯,持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屏障,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画笔的摹绘始终没有停笔,画风充满了磅礴气势,又不失精致细腻。

2019年,厦门生态文明指数居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之首。

2019年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和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保持100%,2020年3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厦门排名全国第三。

2019年厦门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验收,截至去年底,全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16251.76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5236.88公顷。

今年1-7月,厦门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六。

2018年以来,厦门已八个季度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通报中名列第一……

制度保障

抽象地赞成生态文明很容易,而建立有效的控制却困难得多。

正确从来就不是跟错误对等的另一半,正确是一万条路里的一条路,其余九千九百九十九条可能都是错的。

今天看来,厦门经济特区水乳交融的山、海、城、岛,互为渲染,连为一体,但若缺失城市管理者一贯的远见和执著,同样可能因为城市化进程的侵蚀而被割裂。

近日召开的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常委会初审。即将出台的新法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立法规范,特别是将部分环境监管的创新制度进行了法定化,如排污权交易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推进源头治理。

回溯特区法治建设历程,1994年,厦门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后颁布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正是《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事实上,厦门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的保驾护航,贯彻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部历程。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是厦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特征。

《厦门经济特区水资源保护条例》《厦门市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40年来,几十部与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有关的法规规章相继落地生根,为经济特区发展构筑起一道道坚实的绿色屏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厦门以“铁腕”政策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朝着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断前行。

“谁污染,谁买单!”2018年3月27日,厦门同安区法院向“汀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交通事故导致水污染事故索赔案”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赔偿责任人同日支付了全额赔偿款75万元。至此,福建省第一例以政府为原告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正式结案。

这是厦门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保护青山绿水的缩影。2018年,厦门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六区涉生态案件统一管辖,更严司法筑牢了绿色生态司法屏障,有效提升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近年来,厦门还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创新构建起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严格的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当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看好各自的“责任田”,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呵护蓝天碧水净土,让“清新的蓝”“怡人的绿”成为厦门的美丽标签。

民本情怀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正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厦门的生态文明建设,以深入洞察市民群众对美好家园的期待和需求为前提,始终紧紧围绕“人”这个核心,始终努力让市民群众更多地共享发展成果,始终坚持让市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厦门市志》记载,经济特区建立之初,全市的行道树总量只有2万多株,街心小花园和小绿地共15处,总面积加起来不过两个足球场那么大。

如今的厦门,每一寸肌肤都被绿色浸润,水碧山青入画屏:林木葱翠浓绿万枝,蜿蜒山川;园林景点娇色怒放,花团锦簇;绿道林网交织阡陌,经纬纵横……140多座公园星罗棋布、各逞娇媚,16000多公顷建成区园林绿地多彩多姿、魅力无限,数万公顷林地郁郁葱葱、生机盎然。难怪学者易中天要发出这样感慨:“厦门人整个地就是生活在一个大花园和大公园里。”

近年来,厦门越发注重拓展城市生态休闲空间。今年初建成开放的厦门山海健康步道,全长23公里,一路在山水间穿行。漫步其上,呼吸清新空气,观山花烂漫、峰峦叠翠,赏盈盈脉脉、轻澜起伏,移步换景,景景不同。

40年来,厦门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努力追寻“品质之美”,城市转型、产业升级和社会发展始终力求实现城市立体功能最大化,不断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以人为本的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改变着厦门这座城市的外形,也塑造着这座城市的气质,沉淀为城市的文化,化育为城市的精神。

长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绿色发展方式,更铸就了厦门人对自然资源的钟情与珍惜,凝成了厦门人对这座城市的认同和热爱。

热心为“爱心公园”“爱心雕塑”的建设出谋划策、构思创作;积极参选“市民园长”“市民湖长”,助力公园、流域的服务管理;主动参加“快乐健步走、文明齐动手”洁净家园行动,美化身边环境;自觉进行垃圾分类,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贡献力量……

“厦门最美的风景就是厦门人!”每个厦门人都在努力成为绿色生活的主角。生态文明理念,在厦门这座城市,在其街巷、在其建筑、在其产业、在其绿化、在其有机城市肌理中都清晰可辨。

海风骀荡,奋心竞逐。

厦门正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经济特区,向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加速前行,勇毅笃行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路上。践行着加快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厦门人拿出了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气概,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继续挥动生态画笔诠释厦门经济特区的美好特质。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