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禁令 严查8种干预药械采购工作行为

2020年09月17日16:2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9月17日电(陈伟)为预防有关人员违规插手、干预药械采购活动,确保依法依规开展药械采购工作,近日,福建省医保局发布《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登记报告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药械采购工作人员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等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行为,必须向所属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机关纪检工作负责人报告。

《规定》指出,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行为是指在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药械采购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含亲属、特殊关系人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领导旗号)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向药械采购工作人员违规打听、请托涉及药械采购活动的相关事项。

《规定》具体明确了8种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的行为:在药械采购各个环节,明示或暗示向药械采购工作人员请托说情的;明示或暗示干扰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或专项采购工作的;明示或暗示药械采购工作人员量身定制集中采购文件的;明示或暗示以弄虚作假等方式谋取产品挂网或集中采购中选的;违规打听、咨询尚未公开的药械采购工作信息的;在药械采购咨询论证工作中干扰、影响专家抽取、专家评审的;明示或暗示影响药械采购履约监管工作正常开展的;其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药械采购活动的行为。

《规定》还要求药械采购工作人员遇到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情形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所属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机关纪检工作负责人报告。对于插手干预药械采购工作行为不报告,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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