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 案件程序性信息全流程推送

2020年09月18日10:28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日,熊某律师就林某某诈骗案向晋安区检察院案管中心递交律师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当天即收到相关的涉案短信信息。

这是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今年投入使用的案件程序性信息全流程推送系统,它通过以下三个关键词深化检务公开、便民利民。

强化便捷性

2019年最高检建立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晋安区检察院党组将“三个规定”落细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中,结合案管部门对外便民服务职能,决定研发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系统,以确保检察环节的程序性信息实现“应公开都公开,可公开都公开”。在强化检察环节的风险防控的同时,有效解决当事人获取案件程序性信息滞后与查询耗费精力、舟车劳顿等问题。

从2019年12月开始,晋安区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研发工作小组,与厦门一科技公司深度对接,从“主动性、便捷性、实时性、保密性、安全性、针对性”六个方面着手,共同研发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系统。

经过长达六个月研发组技术攻关,实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推送系统”有效对接。系统投入使用前对人员权限、资料审批等方面进行多次配置调试,打造良好有序的系统运行环境后,于今年5月研发完成投入运行。

晋安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受理律师或相关当事人提出的系统绑定推送申请,登记制作台账,审核申请材料,统一推送信息格式和用语。并于每个工作日,将检察环节刑事诉讼案件流程数据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系统中,并全面记录信息推送情况,确保信息推送及时准确。

增强规范性

该案件推送系统区别于以往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将推送范围依法在可公开对象范围内最大限度予以扩大,不仅仅限于案件的代理律师或诉讼代理人,还包括未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等。在案件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交合规的申请材料后,也向他们进行定向推送相关案件所处的诉讼节点,极大程度地让案件相关当事人及时获悉案件的办案进程。

自动推送的流程信息涉及到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各个诉讼阶段,推送的流程信息符合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规定,仅为程序性信息,不涉及案件实体性内容。

当案件所处移送批捕、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捕决定、侦查终结移送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补侦侦查完毕重新移送起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移送起诉法院等关键流程节点时,系统都会立即向绑定人员自动发送流程变化的短信通知提醒。同时,辩护律师若有信息变更,及时停止向原律师推送案件信息。

目前,晋安区检察院已根据申请绑定律师相关信息18条,向律师推送涉及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等流程性信息18条。

为确保推送的程序性信息的准确无误,强化流程监控。由流程监控员对业务部门办案流程、案卡填录、数据报表等实行全天“蹲守”监控,对关键节点进行动态巡查,精准向外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

凸显服务性

本着“一次注册,全程便捷”的服务理念,简化查询流程。在受理案件的代理律师提交律师证、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其他案件相关当事人提供身份证件以及相关关系证明,一次性向晋安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将其手机号码录入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系统,并与具体案件进行绑定,之后申请人将立即收到包括绑定案件的案由、立案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等案件程序性的短信提示,并且在案件相关程序性信息发生变化后即可收到短信提示,申请人全程无需再二次验证或主动申请查询。

晋安区检察院还主动开通异地查询服务,公布线上联系方式,对因受疫情影响出行不便或远在外地的提出申请绑定案件的,通过传真、邮寄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材料接收及审查情况,充分保障了异地申请人的案件程序知情权。

在受理的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中,远在外地的辩护律师刘某在申请系统绑定后,通过实时掌握案件进展动态,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晋安区检察院为案件当事人提供的高效执业服务,获得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的一致点赞。

作为“智慧检务”发展的新措施,晋安区检察院正在构建以该推送系统为主,以电话查询、触摸屏自助查询和岗位查询为辅的案件信息查询模式,力争为涉案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程慧 邱丽)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