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检察首次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让“断耳”的他重新“听”到了生活希望

2020年09月21日11:4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为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公平、公正,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机制。9月14日,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后,组织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专家咨询委员、原案承办人参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5月11日,王某的朋友罗某因口角纠纷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由于现场人数众多、场面混乱,罗某误将劝架的王某当做殴打他的人,将其抱摔倒地压在身下,用拳殴打,用牙齿咬掉其左耳廓。经鉴定,外伤致王某左耳廓全部缺损,右膝部软组织挫伤并右髌骨骨折,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九级伤残。案发后,罗某将王某送至福清医院救治,福清医院无法进行断耳再植手术,经多方周转,断耳最终失去再植条件,王某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实施左耳清创缝合术,由罗某垫付医药费6000余元。后因罗某无力赔偿,王某本身无固定职业,经济困难,王某术后就只在诊所进行消炎和换药。因王某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在诊所治疗期间,其没有保留相关医疗票据,不利于后期主张民事赔偿。这起案件致使原本拮据的王某一家雪上加霜,生活陷入困境。

9月8日,王某向福清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确保司法救助案件的公开透明,同月14日,福清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主持人首先就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原则、救助对象和范围等相关政策向听证员进行了介绍。申请人现场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依据和请求。

案件承办人向听证员阐述了司法救助案件事实、审查核实情况、予以救助的理由及依据,并向听证员展示了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居住条件等证据材料。

原案承办人就罗某故意伤害案的基本情况、王某在该案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罗某的赔偿能力等问题进行阐述。

专家咨询委员对王某的伤情、伤残情况、是否有必要进行后续治疗及治疗费用问题进行了专业的阐述,其表示外耳廓缺损除了对个人容貌有重大影响,对听力也有影响,王某后续施行外耳廓再造手术是必要的,手术费用大概需要12万余元。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相关人员介绍后,围绕该起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是否存在不应当救助情形进行了评议,经评议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符合救助条件,应该给予救助。听证会结束后,福清市检察院将根据听证会的意见,积极开展对王某司法救助的后续工作。

这是福清市检察院首次召开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有助于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权利救济的职能,真正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施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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