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创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网格化管理” 共同守护未成人健康成长

2020年09月24日15:3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闽侯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网格化管理”日前正式启动。闽侯县检察院与县监委、教育局、公安局、上街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卫健局、妇联、团县委等9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网格化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并现场发放未成年人保护专员联系卡。

仪式之后,闽侯县检察院组织会签单位召开网格化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强制报告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对建立完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工作衔接等机制,及时研究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方面达成共识,增强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合力。与会同志均表示,将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制度宣传,共同做好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和其他地区的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相比,闽侯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网格化管理”主要有四个新亮点:

一是线索收集便捷化。首次在强制报告制度中引入网格化管理平台,由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负责在全县各村(居)委会、社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员,依托县委政法委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通过“e治理”网络手机APP及时上报侵害线索,实现线索收集全覆盖。

二是线索办理流程化。在网格平台上设置报送员、处置员、监管员“三员”角色,由各部门未成年人保护专员担任报送员,由公安机关设立专门处置员,三日内反馈线索处理情况;由县检察院设立监管员全程依法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三是数据分析智能化。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利用数字化管理模式,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线索的统计、分析、研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现代化。

四是保护措施多元化。全县各部门联动合作,为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临时性保护机构、法律援助、医疗救助、心理咨询、联合经济救助等全方位救助服务。(陈胜男 曾建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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