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检察:案件管理“三同步” 实现监管零漏洞

2020年09月27日17:14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今年以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以案件管理大数据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充分发挥案件监管职能作用,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加大“入口控制”,线上、线下同步审核

作为案件质量把关的第一道“关口”,在案件受理流转中实现专人负责、专项审核,在与移送案件部门做好“线下”实体卷宗审核的同时,更兼顾“线上”审核力度,确保纸质与电子卷宗、统一业务系统与政法大平台信息全面、准确、同步进行,在源头上确保案件入口规范化。同时加大审查力度,杜绝案件错送、漏送现象出现。

建立“实时监督”机制,案件流转同步跟进

以案件管理平台为抓手,设立专职“监管员”,针对案件的权利保障、流程节点进行全日制监控,及时预警、提醒,实现案件程序零超期。通过内部统计核查,及时发现各部门业务不规范问题,经核查后及时通过内网邮箱、电话、微信群等方式要求纠正整改,使错漏填案卡得到纠正,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高。

精细信息分类,统计、通报同步监管

结合检察统一业务系统的实时录入功能,由专职“统计员”每日登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逐案、逐表审核案卡填录、文书使用情况,严密监控,及时反馈,确保卡表一致。以“谁受理谁录入、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日常审核与每月大范围核查的工作方式,并结合上级院核查通报,逐步完善日常反馈通知纠正与季度通报整改相结合的机制,倒逼检察官规范办案,直面短板,解疑释惑,实现案件管理规范化。(黄心成)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