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作为饮用水的“最后一公里”,卫生安全不可小觑。今年下半年以来,福州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市检察院统一部署的二次供水公益诉讼小专项行动对辖区内“二次供水”情况开展调查走访工作,办案人员通过进小区、爬水塔、实地查看及充分查阅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方式,了解到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福州市城镇生活供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等法规的最新规定,业主单位每季度应至少对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保障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住建部门、房管部门、卫健部门对“二次供水”有相应的行政监管的职责。
7月底,台江区检察院依法向区卫健局、建设局、房管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二次供水”的监管工作。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二次供水”情况进行宣传检查,同时过程中多次主动与台江检察院沟通对接,双方就存在的困难、对策充分交换意见,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全区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检查活动,共出动185人次,排查辖区内221座小区,1053个水箱,同时组织二次供水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规范日常管理,做好二次供水设施运维记录和水箱清洗消毒记录,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进一步保障饮用水的安全,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9月23日,在台江区政府的牵头下,区卫建局、建设局、房管局就“二次供水”卫生安全工作在区卫健局召开联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汪映霞莅临参会,会议同时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会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行政积极整改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行政机关公开回复检察建议的做法,不仅体现了行政机关的担当作为,还体现出检察建议的刚性,这种创新的工作方式,达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提起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新职能,检察机关可以在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2017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更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下发了《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食药领域公益案件办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台江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健全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的衔接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建立健全关于“二次供水”的长效机制,让百姓喝上安全、卫生、放心水,真正达到党委政府满意、人民群众受益的效果,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台江提供优质法治保障。(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