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检察院:书香沁树人 精神再传承

2020年10月06日16:5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9月28日晚,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结合每周一晚鼓检匠心工程·系列讲坛,开展2020年“书香鼓楼”全民读书月活动。各支部通过近期学习《习近平在福州》等系列采访实录,结合自身检察工作实际,分享党的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将思想投入到检察工作实际中。

该院第一党支部党员刘伟彬表示,要从政治上理解、在大局中把握检察工作,适应治理现代化的要求,按照高检院“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的要求,主动适应司法改革新常态和智能化发展新要求,努力提供针对性更强、智能化更高检察信息化供给,实现信息化建设保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要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内涵。”第二党支部党员赵桦说,在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中,不论大小案都在改变每一个被告人的人生轨迹,所以不要忘记送给每一个被告人一缕法律的光芒,让他们以及他们身边的亲朋好友、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虽是无情的,但检察官是有温度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党支部党员陈则钟认为,以检察担当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需要我们基层每一位检察人的努力和付出,需要我们办好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他说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要自觉对标检察业务发展要求,查找能力短板,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刻苦钻研检察业务,不断提升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贡献度。”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检察干警,第四党支部党员洪秀芬表示,在办案中要遵循未成年人司法内在规律,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实行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惩戒和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第五党支部党员韩林力认为,检察机关要善于发挥检察一体优势,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职能,督促检察建议对象履职尽责,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鄢桂发点评说,各支部代表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声情并茂地分享了各自办案的检察故事,通过聚焦“检察信息化”“司法为民”“未成年人检察”等主题,持续推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责编:陈楚楚、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