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匠心求极致 勇立潮头创一流

福州长乐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2020年10月15日15:4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10月14日,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检察长陈勋作为代表上台领奖。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勋(右二)上台领奖。长乐检察供图

2016年以来,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建设“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为目标,在履职中求极致,在发展中勇创新,以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福建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福建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等90项省级以上荣誉。

抓关键促发展,凸显服务大局新成效

长乐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当地党委和政府工作中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和精准法律服务。

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联合相关单位发布通告、出台意见,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起诉4人,办理涉医用口罩防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其中1件为全省首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

出台服务民营企业“六定办法”,确定5家重点联系企业,助力18家台企复工复产;倾力护航滨海新城建设,制定服务保障意见,设立滨海新城检察室,严厉打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犯罪行为,批捕、起诉115人,助推福州滨海新城和“三个福州”建设。

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全省首个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教育基地,出台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文件10份,健全完善涉企风险评估办案机制,作出不起诉决定32人,做法在全国性会议上交流。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批捕、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86人,涉案金额近18亿元,做法在全国性法治论坛上交流;助力精准脱贫,督促收回专项补贴款300余万元,筹集扶贫资金、发放司法救助金40万元,为困难群众送去温暖;持续开展保护“蓝天碧水净土”、整治“毁林挖砂”等专项行动,批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4人,督促古槐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案入选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

抓规范提质效,实现检察监督新跨越

长乐区检察院聚焦主责主业,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确保“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刑事检察监督提质增效,审查批捕2833件3799人,审查起诉3782件5100人,办理各类案件数量、质量均居全市前列,陈某交通肇事案被高检院评为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驻看守所检察室连续两届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推进职务犯罪办理有序衔接,决定逮捕、起诉191人,反映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问题报告获省领导批示。

民事行政检察做优做强,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7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六年名列全市第一,经验在全省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上交流。

公益诉讼检察开拓创新,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获高检院肯定,并向全国推广。漳港海岸线餐饮酒楼违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建成全国首个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现场教学点。

抓特色善担当,展现司法为民新作为

长乐区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以履职成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扎实推进专项工作,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起诉217人,纠正漏捕漏诉28人。通过办理长乐区“老人会”恶势力犯罪案件,促进421个老人协会规范化治理;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行职责案入选福建省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成立全国首个区域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形式聘请司法社工全程参与帮教,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创新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做法在中国法学会未检年会上交流;组建“玉芳工作室”,推进亲职教育,获评全省青少年维权岗与全国、全省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等称号。

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健全领导干部接访等工作机制,连续三届获高检院“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抓根本树标杆,引领检察队伍新形象

长乐区检察院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走前头树形象,锻造一支“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多次荣获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等荣誉。

改革兴检强素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降低案—件比,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获评福建省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文化育检增活力,深化智慧检务、文化场馆建设,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理念,获评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构建青年干警职业规划、职业导师制度,干警参加全国各级研讨会8次,在国家级刊物发表42篇,获省级以上征文奖21项,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福建法学法律人才、检察理论调研骨干等32人次。

凝聚匠心求极致,勇立潮头创一流。长乐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勋表示,将以此荣誉为契机,继续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挖掘亮点特色经验,积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开创长乐检察工作新格局。(江大胜 张朝阳)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