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前9个月刑事检察“案-件比”1.55

2020年10月22日14:41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福州10月22日电(吕春荣)“‘案-件比’不是凭空想出来的,它来源于对时代背景的深刻分析。”10月21日下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上就“深化运用‘案-件比’、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检察办案中”和与会代表交流。

前9个月刑事检察“案-件比”1.55

司法案件管理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如何破解这个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探索提出“案-件比”。

为什么要提出“案-件比”?张军表示,“案-件比”不是凭空想出来的,它来源于对时代背景的深刻分析。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不仅希望案件得到依法办理,更希望迅速案结事了;不仅希望权益得到维护,更希望司法公正更好更快实现;不仅希望正义不缺席,更希望正义不迟到。

张军介绍,今年初全国检察长会议作出部署后,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案-件比”作为司法质效“晴雨表”、公正司法助推器的积极作用正逐步显现。今年1至9月,刑事检察“案-件比”1.55,尽管疫情期间受到一定影响,但仍比去年同期减少0.23,相当于减少程序中的案件约20.4万件。

因案而异,防止“一刀切”

张军说,“办案不仅要不违反‘文本法’,更要考虑‘内心法’——人民群众的感受!在‘案-件比’的引导下,每一名检察官在办案中都要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就如何以“案-件比”引领检察办案求极致,张军对检察官提出了期望——检察办案要有境界和情怀;让释法说理成为自觉和常态;更好履行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把司法责任落实。

另外,就如何用好“案-件比”这个科学管理指标,张军提出四项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案而异,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重视“案-件比”与其他质量评价指标综合运用;注重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紧密衔接;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常态化机制。

据了解,第二届“新时代检察工作论坛”由检察日报社、福建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主办,本次会议聚焦“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这一主题,来自全国各地的近200余名代表集聚一堂,分享经验、交流研讨,共同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责编:陈蓝燕、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