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出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0年10月23日14:14  来源:漳州新闻网
 

记者从漳州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获悉,漳州市将以生态云平台建设为抓手,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法治化水平,到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和保障水平全面提高,构建覆盖全市的水、空气等立体化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和污染源监控系统,推动实现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和监管执法能力现代化。

方案明确,漳州市将以项目为切口,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着力策划生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空气与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建设、大气热点网格建设、实验室基础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和应急能力提升等92个项目,总投资11298.12万元。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管理现代化

搭好生态云平台。结合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建立基于数据说话、决策、管理、创新的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用数据说话、有数据监管、用数据服务”,确保有效解决环境治理的“最后500米”问题。

深化生态云应用。拓展建设云办公系统、水系动态数据可视化中台无人机数据采集、环保督察模块等重点功能和应用模块。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视频监控和智能化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化。

持续完善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网

“织密”空气自动监测网。以现有工业园区和港口为重点,新建5座重点监控区域污染源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在现有国控站点的基础上,在建成区内新建1座环境空气监测站城市评价点,进一步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推进大气污染热点网格建设。在现有国控、省控监测站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在热点网格内部署高密度空气质量小型监测设备,以覆盖全市域内热点网格、涉气重点区域、VOCs企业、工业园区、国控考核站点,要布设不少于542个高密度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将大气污染智能化监管的精细化程度提高至500-2000米小网格范围。

拓宽地表水自动监测网。实施新一轮国、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善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网络

有效加强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设

提升执法监管水平。推动生态环境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增配小型无人机、移动执法箱等新型快速精准取证执法装备,建立前端智能监管模式,强化重点流域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实现流域智能化与精准化管理。强化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日常执法水平与创新能力,积极探索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常态化执法机制。

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应用。利用智慧环保APP等信息化手段强化污染源管控,完善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立污染源远程监控和预警体系,加强在线监控数据的执法应用。

落实环境应急支撑保障。更新扩充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物资,配备环境应急设备,提升重点石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建立完善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记者 苏奕斌)

(责编:吴舟、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