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立基本信息台账 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2020年10月28日15:00  来源:中国妇女报
 
原标题:建立基本信息台账 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由于家庭男性外出务工、经商等原因,农村留守妇女普遍面临家庭照护负担重、就业创业机会少、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薄弱等问题。”10月23日, 福建省民政厅副厅长赵荣生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水平,福建省民政厅、省妇联等12个部门于日前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农村留守妇女数量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基本信息台账,更好地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赵荣生介绍,《实施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上,《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具体要做到: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坚持需求导向;三是坚持保障重点。

主要任务上,《实施意见》从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帮扶力度、权益维护、健康服务、提高能力、文化生活、家教支持等8个方面入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同时分别明确了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主要特点体现为“七个加强”:

加强关爱基础建设。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台账,及时录入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数据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生活贫困、身体残疾、身患重病的农村留守妇女,实行重点关爱帮扶与救助。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在农村留守妇女中培养农业技术骨干、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群等能工巧匠。邀请专家到田间地头实地指导农村留守妇女,解决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特别是互联网营销)技能以及家庭教育等难题。积极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服务。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生态等乡村产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加强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妇女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妇女建档立卡,并予以帮扶。加强数据信息共享交换,为扶贫精准施策提供依据。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创业金融资金帮扶,探索开展巾帼扶贫小额贷款工作,推广“巧妇贷”妇女创业贷款,缓解农村留守妇女创业融资难问题。

加强精神关爱。丰富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将关爱服务纳入村规民约。推动用工单位为农民工关爱家人创造条件,增强感情交流,营造良好家庭氛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为有需求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心理辅导等关爱服务。

加强权益维护。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法律知识普及和法律援助。发挥妇女维权服务热线作用,为有需要的农村留守妇女开展法律服务。加大对侵害农村留守妇女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开展法规政策宣传,增强农村留守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

加强健康服务。为符合健康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村留守妇女落实疾病救治政策,做好适龄农村留守妇女健康检查和定期“两癌”免费筛查。开展多渠道健康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素养。

加强家教支持。通过开展家长课堂等形式,向农村留守妇女宣传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农村留守妇女提升科学育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和家庭教育志愿者作用,为农村留守妇女搭建互助交流平台,分享交流家庭教育经验,促进家庭和谐。

在组织保障上,《实施意见》从思想引领、责任意识和宣传引领三个方面,为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提供坚强保障。一是思想引领方面,宣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新思想新理论融入农村留守妇女的生产生活;二是责任意识方面,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专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牵头落实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考核机制;三是宣传引领方面,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典型,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关注农村留守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实施意见》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是个好举措。”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月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人口大规模流动是市场对劳动力需求的表现,是必然的。但同时应当注意到,家庭成员因务工等原因而长期分散居住,使得家庭结构事实上松散化,必然会引发一系列问题,“留守妇女群体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十分突出,例如,长期承担养老育幼和户外繁重的劳作,缺乏安全感,家庭易生矛盾等。留守妇女遇到的问题,不是仅凭妇女姐妹个人的克制、忍让、努力就可以完全避免或解决的,必须依靠公共政策工具实施有效干预;要通过社会综合治理,保障留守妇女生活环境安全,消除针对妇女的违法犯罪,使妇女人身安全无忧。”

蒋月认为,《实施意见》以人为本,切实针对留守妇女境遇中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普惠性关爱服务模式”,通过提升留守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家庭教育能力、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等,有效地减少矛盾和冲突;通过提升留守妇女的健康服务水平、丰富留守妇女精神生活等措施,改善农村留守妇女的生活状况,提高其生活质量。“希望全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妇女,期待各有关责任主体把《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关爱服务留守妇女工作做实做好。”(吴军华 李菁雯)

(责编:陈楚楚、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