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斩根 打财断血

福州市首次启动涉黑案件财产刑 执行个案全程现场检察监督

2020年11月06日16:10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这是罪犯朱某昌名下在鼓山下院停车场的所有车辆吗?具体信息我们需要再核对下……”福州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为何在一个停车场内,向法院工作人员询问上述问题呢?

原来为摧毁黑恶势力“造血”功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晋安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近日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2019年8月,经晋安区法院一审判决,朱某昌、朱某斌父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被告人上诉,今年6月福州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10月21日,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下院等3个停车点内,晋安区法院执行局、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对涉黑案件财产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对朱某昌、朱某斌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中扣押的70余辆涉黑车辆进行财产核对并查封。当天晋安区检察院派员到场对财产刑执行环节进行全程现场监督,据悉这是福州市首次启动涉黑案件财产刑执行个案全程现场检察监督。

在监督现场,检察官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扣押清单,认真核对所扣押的车辆,严格规范执行程序,严格依法执行行为,并针对执行工作出现问题提出检察意见。

在此次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 晋安区检察院全面梳理掌握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所经办的涉黑恶案件的生效判决书及裁定书,对黑恶势力成员判处的罚金、没收财产情况逐件认真审查登记,建立专门统计台账。

晋安区检察院依托晋安区法检两家联合会签的《晋安区财产刑执行与监督办法(试行)》,与法院深化合力扫黑除恶、推进精准打击的共识,联合法院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工作的信息沟通联动机制,及时监督并实时更新财产刑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晋安区检察院已核查涉黑恶案件财产刑4件19人,现已监督执行到位4人,累计已执行金额达人民币471万余元,扣押涉案车辆70余辆,竭尽全力监督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应执尽执到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邱丽 林怡阳)

(责编:林东晓、陈蓝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