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看福建》系列之五

莆田:领导干部任职前“法考”成为“必修课”

陈伟 蔡越华

2020年11月09日14:55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编者按:

2020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回看过去5年,福建法治宣传教育好似“春有百花冬有雪,无边光景时时新”,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扎实推进,创新亮点纷呈,交出来一份“七五”普法漂亮答卷。为此,人民网福建频道联合福建省司法厅特别策划推出《“七五”普法看福建》系列报道。

“七五”普法以来,莆田市始终把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来着力推动,不断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特别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提高法治思维能力的重中之重,在福建率先推出了领导干部任前“法考”制度,并积极探索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实践,基本形成了“凡提必考、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模式和“制度体系化、内容科学化、过程规范化”的特色,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迈向制度化、常态化,“法考”成为领导干部履新的一门“必修课”。

制度先行,“法考”成“必修课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莆田在福建率先出台领导干部“法考”文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七五”普法规划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莆田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莆田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莆法治办〔2018〕1号)。

该《意见》明确,莆田拟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和市直各单位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均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须在组织任命前补考1次。《意见》还对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做了要求。同时,《意见》要求“法考”安排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后同场进行。

创新引领,首推无纸化考试

莆田还积极探索创新运用了“互联网+”技术手段,自主研发、上线“莆田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平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无纸化,在福建率先实现无纸化考试。

平台开设“题库下载”“在线练习”“考试入口”三个子目录。个人只需登录网站,就可实现随时随地在线学习、模拟考试,或题库下载,保障考试“公平、公正、公开”,也满足不同机关干部碎片化学习习惯和需求。

全面推进 市、县、区全覆盖

“法考”推行以来,莆田各县区也相应出台规定,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如今,莆田已成为福建第一个实现领导干部任前“法考”市、县区级全覆盖的城市。截至2020年7月,莆田共举办260场“法考”,810人拟提任处(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考试(其中拟提任处级的68人,拟担任科级的742人)。

“法考”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成为莆田推动形成鲜明法治建设用人导向的又一具体举措。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