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背后的检察故事:一纸“相对不起诉” 帮助企业渡难关

2020年11月16日17:00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日,一面印有“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的锦旗送到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手中。

“感谢鼓楼区检察院在保障企业发展,助力复工复产中提供的巨大帮助。”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办理一起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当事人向福州鼓楼区检察院送来锦旗。许斯影摄

案情是这样的:福建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赖某阳,主要经营电力工程施工等业务。2018年1月至6月期间,该公司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中介罗某涵介绍,以票面金额9.5%的价格让两家公司为其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共计140份,税额计200余万元。至2018年7月,实际认证抵扣的发票共99份,税额160余万元。

2018年8月,该公司已向税务机关补缴了所抵扣的税款和滞纳金。2019年9月,赖某阳到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020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六稳”“六保”最根本的是稳就业、保就业,关键在于保企业,努力落实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的目标。

本案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涉案金额为160余万,数额巨大,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单位处罚金。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认为,虽然本案涉案金额巨大,但被不起诉单位和被不起诉人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且在侦查机关立案前已补缴税款,挽回了国家税款损失,具有法定减轻和从轻情节。

同时,被不起诉单位系一家长期从事电力工程业务的实体民营企业,公司每年提供300余个就业岗位,年营业额上亿元,三年纳税金额约1600万元,符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意见》精神。涉案民营企业一旦被判处刑罚,则无法参加招投标,企业将无法正常运转,公司面临破产,将导致300多名员工面临失业风险。

不诉公开听证会现场。许斯影摄

根据《意见》精神,鼓楼区检察院在10月16日就该案召开不诉公开听证会,专门邀请相关诉讼参与人、侦查机关、税务代表和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表到场参与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对该公司和赖某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以看得见的方式彰显司法公正。

参加此次听证会的福州市人大代表郑书鸿表示,此次听证是保经济保发展最好的一种实践,检察机关应该把这种形式常态化坚持下去。

该案的依法妥善办理,落实了“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审慎办案的职责,保障了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据悉,2020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民营企业案件111件154人,对涉企人员作出不批捕决定7人、不起诉决定19人,改变强制措施10人。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长江伟表示,将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服务保障职能,不断健全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助力营商环境建设。(陈逸晴 汪汗思 韩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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