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扫黑除恶 做到“四个100%”

2021年01月08日17:39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责任感、使命感,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以来,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做到“四个100%”,即提前介入涉恶案件率100%,认罪认罚适用率100%,有罪判决率100%,《检察建议书》被发案单位采纳并收到回复100%,确保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工作圆满收官。

院党组高度重视 院领导带头办案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并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部署,有利推进了海沧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院领导“头雁效应”和示范作用,严格执行亲历性审查要求,有力推动专项斗争深入进行。2020年以来,分管副检察长共办理涉恶审查起诉案件2件,出庭支持公诉2件。

加大认罪认罚适用力度 提升涉恶案件办理质效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在审理涉恶案件时大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20年以来,新受理涉恶审查起诉案件4件19人,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高。

2020年12月7日,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已率先完成已受理的涉恶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收官奠定基础。目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涉恶案件,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案件均已生效。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严把恶势力定性认定标准

海沧区检察院结合涉案人员规模、作案持续时间、社会危害性等情况,严把恶势力定性认定标准,确保办案质效。2020年以来,将侦查机关认定为涉恶犯罪集团的2件案件依法改变定性为涉恶犯罪团伙,防止过度拔高。另外,在审查起诉环节增加认定2件案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避免遗漏扫黑除恶战果。上述案件均获法院判决认可。

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找准根结所在,堵漏建制;推进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实现“行业清源”。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