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收获了一份扫黑除恶“国家荣誉”。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会上,集美区纪委监委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并作为先进集体代表上台领奖。据悉,福建省共有六家单位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集美区纪委监委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集美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立足纪检监察职责定位,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40件50人,追责问责96人。
集美区纪委监委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全委中心工作,与分领域整治、审查调查、政治巡察等通盘考虑、整体决策、相互借力,形成叠加效应,并推行“一班人办到底”“一揽子查透彻”等特色做法,做到腐败问题、违纪问题、追责问题“零容忍”“全覆盖”。
线索双向移送、定期会商研判、协同交叉办案……集美区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与公检法机关并肩作战、互通有无,确保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全面提升专项斗争综合效果。
哪个领域问题最突出、群众最不满,就坚决整治哪个领域。集美区纪委监委在工程项目建设、“两违”(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重拳出击,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回应群众关切。
集美区纪委监委还在全市率先建立政治生态评价机制,先后对5家发生或涉及黑恶案件、政治生态污染严重的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对症施策,推动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荣誉是激励,更是前行的动力。集美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继续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着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巩固深化“惩腐打伞”战果,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长效开展。(厦门日报记者 应洁 通讯员 集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