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福建河湖长制取得十大成效

2021年03月05日17:43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日,福建省河长办发布“十三五”期间福建河湖长制取得的十大成效:

一、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荣获国家激励奖励

2009年在大田县率先探索河长制,2014年在全省主要流域全面推广;

2017年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2018年全面落实湖长制,河湖长制总体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连续三年荣获国家正向激励,其中2017年获水利部奖励4000万元、2018年获国务院奖励5000万元、2019年三明市和永春县共获国务院奖励5000万元。

二、河湖长制改革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

福建河湖长制责任落实、河湖长制+司法协作等一批涉河涉水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推广清单;

木兰溪建设入选中组部生态文明建设案例;

省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泉州市河长制标准化和龙岩新罗区小流域治理入选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河长制“六大组合拳”创新做法由水利部印发全国推广;

三明沙县实施县级流域河长履职工作制度被水利部评为基层治水十大经验;

福建实行最严“河长制”、漳州五湖四海、木兰溪治理、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等入选福建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案例。

三、河湖长制在全国率先立法

2017年7月21日,颁布了《福建省水资源条例》,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河长体系,率先把河长制从改革实践提升到法规层面;

2019年出台《福建省河长制规定》,对河长制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河长巡河、考核问责等提出明确要求;

制定省级地方标准《河湖长制工作管理规范》。全省各地先后出台了《龙岩市实施河长制条例》《宁德市河湖长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漳州市市区内河管理规定》《厦门经济特区筼筜湖区保护办法》等。

四、在全国创新开展生态综合治水试验

以县域为单元实施综合治水试验,通过河湖长牵头整合涉水资金集中发力,部门联动分工落实各计其功,整合资金305亿元,组织3批12个试验县开展全域治理、综合改革;

以生态为引领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运用水系连通、生态护岸、生物净化等综合措施,建成安全生态水系5416公里。全省建成了福州“闽都水城”、泉州“清新水域”、漳州“五湖四海”、莆田“荔林水乡”、南平“水美城市”等一批特色鲜明的河湖示范样板。

五、在全国率先开展河湖治理联合攻坚

每年针对河湖突出问题,河长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攻坚,统筹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头治理,推动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了一批补短板、利长远的项目。全省整治城市黑臭水体87条、小流域257条、入河排污口10059个;关闭生猪养殖场1.8万家,清理超规划养殖网箱67万平方米;治理废弃矿山1.5万亩,拆除涉河违建99万平方米,取缔非法采砂场、堆砂场2013处,改造小水电站5857座、退出679座。

六、木兰溪治理经验成为全国河湖治理名片

木兰溪是福建六大重要河流之一,是新中国水利史上“变害为利、造福人民”的生动实践。2017年获评全国首届最美家乡河,2018年木兰溪治理荣获福建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案例,2019年成为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入选中组部编写的生态文明建设案例,木兰溪成为全国河湖治理的一张新名片。

七、“河小禹”专项行动获全国金奖

省河长办、团省委和省学联于2017年联合开展了大学生志愿者暑期社会实践“河小禹”专项行动,全省近百所高校、259支“河小禹”社会实践队、4000多名大学生参加活动,为激发全民爱河护河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2020年“河小禹”专项行动荣获团中央、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水利部等7家单位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

八、大批河湖长制宣传作品在全国获奖

在全国率先开设河长制专栏、简报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达16000人;

在全国率先出版发行《为了河长治》《河韵千古流》《悠悠闽水情》《新时代“河官”》等系列书籍,摄制了《守护乡愁》《幸福河家乡水》《河清海晏》等系列微电影微视频;

15篇作品获得全国首届“河长故事”征文、“建设美丽河湖”图文有奖征集奖项,18部作品获得“守护美丽河湖”全国短视频公益大赛奖项。

九、一批单位和个人推荐国家表彰

有7个集体、12名个人、16名河湖长被推荐表彰为全国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河湖长;3位民间河长获评全国河湖卫士。

十、在全国率先发布《河湖健康蓝皮书》

制定了全国首个省级河湖健康评价标准,连续2年发布《河湖健康蓝皮书》,对全省179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和21座大型水库进行了“健康体检”,健康合格率为100%,健康优良率分别为88.8%和90.5%。

(责编:吴舟、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