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3月10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工业与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工信局”)发布了《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企业货梯补助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至4月6日,凡该市符合相关标准的企业新增货梯,可获得其购买价格(含安装费)30%的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金额可达50万元。
《通知》明确,申报企业须在厦门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投资新建标准厂房或将原有厂房改造升级为4层(含)以上,且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同时,厂房须为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工业厂房,使用新增货梯购置发票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