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近日牵头,联合福建海警局、福建海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座谈会,围绕生态环境陆海联动执法工作进行交流研讨,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共识。
据了解,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第八次机构改革后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以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福建省近岸海域国考点位优良水质比例为82.9%,同比提升5.8个百分点,超过国家考核目标10.9个百分点。
会议指出,福建省海洋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陆域和海域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尚未完全闭合对接,陆海统筹系统保护机制不够健全,部门联动尚处于起步阶段等问题。与会部门要加大打击海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主动调整工作思路,精准发力,推动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与会部门要打通部门间协调联动的壁垒,探索建立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陆海统筹执法联动机制制度,达到“1加1大于2”的协同执法能效,推动形成具有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特色、走在全国前列且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福建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
会议提出,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加以推广,通过共同执法了解双方执法过程,进一步提升陆海联动合力。及时交换陆海执法线索,切实打造完善陆海执法全链条。
会议议定,与会单位从建立信息共享移送协查、联勤联动综合执法、大案要案联合查办等机制制度入手,全力以赴做好全省陆海统筹联动执法工作,实现对海洋的全面立体感知、科学精准执法和海陆污染同防同治。 (叶泽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