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明确行政处罚五个裁量等级

2021年03月25日23:08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人民网厦门3月25日电  (张萌)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简称《规则》),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明确了五个裁量等级,有效提升了民众对行政监管的可预期性。

该《规则》共27条, 其中主要内容和亮点特色体现在以下五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宽严相济、同案同罚、比例原则等处罚裁量的基本原则;二是明确了“应受处罚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及其需要具有的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等标准;三是明确了不予处罚、减轻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可以从重、应当从重处罚五个裁量等级,并明确适用条件和规则,特别是重点整合、明确应当减轻从轻处罚的适用规则;四是明确建立类案指导工作机制,避免出现“类案不同罚”等情况;五是明确了“不处罚就不予立案”的新做法等。

“《规则》的出台,提升了人民群众对于行政监管的可预期性。”厦门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王哲律师认为,这对于提高厦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公信力、行政处罚的社会认可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该《规则》充分考量了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在有效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提下,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对“违法行为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或者社会负面影响不大,且当事人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轻微违法行为,明确“应当依法减轻或者从轻处罚”,这既给市场主体一定的容错空间,激发其诚信守法意识,又有利于厦门市建设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责编:陈蓝燕、钟巧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