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28条”措施 助推制造业优化升级

2021年05月11日10:03  来源:厦门网
 
原标题: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出台“28条”措施 助推制造业优化升级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提升制造业发展能级和竞争优势,推动“厦门制造”在新发展格局下率先优化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出台《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立足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职责,从标准、质量、认证、技术服务、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六大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着力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厦门样本”。

标准领跑

培育打造“领头雁阵”

人们常说:“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三流的企业做产品。”近年来,厦门积极鼓励企业追求高标准、高质量,以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以标准领跑提升“厦门制造”竞争力。

为发挥标准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加强标准政策宣传、标准咨询解读、标准信息服务,帮扶更多企业不断提升标准水平。指导企事业单位制订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争创中国和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对研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资助;对获得中国、福建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最高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验收通过的国家级、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最高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资助。

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实施,对于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若干措施》明确,对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对标达标和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给予支持资助,对企业标准“领跑者”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对标达标项目按0.5万元/项给予资助。逐步提升制造业企业标准“领跑者”数量,形成一批领跑产品、领跑企业、领跑产业。

质量提升

项目带动提升竞争力

《若干措施》明确,通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征集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政府质量奖励政策等方式,全面提升厦门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竞争力。

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将在6个行业举办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同时,广泛开展质量管理现场公益诊断,全面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市场监管部门首次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大专院校和行业协会征集制造业产品、产业、行业、区域质量提升项目,对于列入年度重点提升计划的项目,将给予经费支持。

此外,今年我市还将实施质量奖滚动培育计划,支持鼓励优势龙头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0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厦门市质量奖”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品质认证

全面升级产品和服务供给

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复杂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制造业企业注重借力质量认证“绿色通道”,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若干措施》提出,大力推行包括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高端品质认证等在内的质量认证服务,引导企业以国际通行的认证手段,提升制造业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品质。

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三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能源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以国际通行的认证手段升级企业管理体系。

加强宣传培训和政策研究,引导鼓励企业开展低碳、绿色、节能、节水、环保、建筑节能等高端品质认证,推动产品和服务供给升级。

优化质量认证服务,畅通政策传导渠道,举办认证交流培训,引导认证机构提升专业能力,动态更新国内外市场准入要求和认证信息指南,及时深入企业开展指导帮扶服务。

协同服务

精心护航企业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优化技术协同服务,通过深化计量技术特派员驻企服务机制、实验室开放共享、建设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等方式,为制造业提供“家门口”“一站式”的技术支撑和协同服务。

指导帮扶有条件的企业实验室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和中国计量认证(CMA)实验室资质认定,方便企业就地开展检验检测,推动企业实验室交流合作。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系统质检中心、计量测试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能力水平和平台服务。瞄准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加强技术机构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科技项目攻关。

推进金砖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创新基地建设,打造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通过“园中园”“园边园”等形式,提高检验检测对制造业的技术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

此外,今年我市将继续降低检测收费标准,市计量院、市质检院、市特检院对本市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检测项目、特种设备检验项目按收费标准60%收取,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知识产权

保护促进制造业自主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只有创新才能自强,才能争先,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上,厦门一直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若干措施》提出,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维权、援助、公共服务等方面,以快速协同的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有力保护和促进制造业创新。

发挥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投资基金和厦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资金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扶持,推进产业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服务链深度融合。指导扶持企业通过专利分析评议、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经济等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性运用。加强专利申请指导帮扶和知识产权培训解读,加快高质量专利布局。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和快速协同保护,推动重点产业成立知识产权联盟,支持重点园区、产业集聚区、公益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建设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机制。

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通过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工作,让“无形”的知识产权内化为厦门的创新活力,成为推动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营商环境

厚植高质量发展沃土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推进市场准入准营改革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动文明柔性执法、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方式,营造有利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扩展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服务事项和企业存续全周期服务能力,拓展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范围,落实企业开办“一日、一窗、零收费”,加快制造业企业进入市场速度。

在全市复制推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破除制造业企业准营壁垒。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各类抽查任务的统筹安排,非清单事项不可随意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低企业试行“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较低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

推动文明柔性执法,实施《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动态调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没有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当事人,依法不予处罚;对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可以不予处罚。(厦门日报记者 陈 泥 通讯员 章锦标 周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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