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八条措施推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20日披露,将通过提升远洋渔业综合实力、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装备水平、加快基地建设、打造全产业链、构建人才培养体系、优化服务机制、强化规范管理等八个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做大做强远洋渔业产业。
近年来,福建省先后出台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六条措施”和“五条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等,构建了较为完备的产业政策支撑体系。
当前,福建省远洋渔业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截至2020年底,全省远洋渔业企业28家,远洋渔船605艘,均居全国第三;年捕捞产量居全国第一位;在境外建立9个远洋渔业综合性基地。
有关专家表示,当前福建省远洋渔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包括区域渔业组织管理措施日益收紧,国际间产业竞争加剧,双边渔业合作风险加大,省际间竞争日益激烈,产业链不健全、生产要素投入不充分、平台集聚作用不凸显等问题。
福建省20日公布的《关于推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出了推动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到2023年,远洋渔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渔船总数达650艘,年产量达60万吨以上,自捕水产品运回国内比例达65%以上;培育15家以上产值超亿元(人民币,下同)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远洋渔业企业。
对经国家批准新增的过洋性和大洋性渔船(不含转场渔船),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远洋渔业企业购买国外具有捕捞配额且船龄在10年以内的大型金枪鱼围网船、超低温延绳钓船,经国家批准的属于填补福建省远洋渔业项目(渔场)空白的企业,省级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奖补。
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当前正全力推进核心区疏港路及基地内住宅配套区的建设,今年以来已新增投资1.6亿元。这是中国第三个国家级远洋渔业基地,建成投用后预测年吞吐量60万吨,将有效解决福建省远洋渔获上岸难、装卸难等问题,实现远洋渔业产量、产值新突破。
“八条措施”提出,以建设该基地为核心,打造产业特色鲜明、配套服务完善、要素高度集聚、辐射带动有力、市场作用显著的产业集聚区和支撑保障平台。支持远洋渔业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和远洋渔业重点合作国家规划建设境外渔业综合基地,提供物资补给、船舶修理、渔获物转载、船员培训、人员中转等服务。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邱章泉表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将鼓励企业开拓新渔场,更新改造新渔船,提升远洋渔船装备水平。同时鼓励企业引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提升远洋渔船的履约能力、监管效率和绿色环保生产能力,形成管理规范、生产安全、布局优化、体系完善的现代远洋渔业产业体系。 (记者 闫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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