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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探索“督促监护令”机制 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2021年07月29日16:22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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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机制。这意味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探索,这一由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首创的工作机制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为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家庭监护在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福州市检察院从2019年11月起,率先在全国探索实行“督促监护令”机制,从孩子教育成长的起步阶段多做一些保护、预防、挽救工作。

具体来说,福州市检察机关将附条件不起诉,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和未成年被害人是留守儿童、单亲家庭、残疾智障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纳入适用“督促监护令”的范围,邀请法律专家、社工、心理咨询师等参与制定个性化的辅导方案,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督促监护措施,并与学校、村(社区)、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协调,对监护人履行监护情况进行督促、考察、评价、反馈,形成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司法五位一体的督促监护机制。同时,为增强“督促监护令”的刚性约束力,对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所列措施的,由社区民警进行劝诫、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福州市检察院针对一起案件中监护人监管缺位等问题,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送达了首份“督促监护令”,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收到良好成效。

2020年12月,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召开“督促监护令”理论研讨暨实务交流会,来自全国的专家学者以及部分福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80余人参加此次交流会。这是“督促监护令”机制在全国范围的第一次正式交流研讨。会上,不少专家学者发出共同的呼声: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作用,凝聚各方合力,完善“督促监护令”机制,推动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以提升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效果。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福州探索“督促监护令”的做法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

今年6月1日,福州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统筹整合区直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力量,探索构建涵盖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监护干预、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

截至目前,福建省检察机关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58份,帮助200名涉案未成年人矫正不良行为习惯,268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87名未成年人重返校园,94名未成年人稳定就业。

“督促监护令”作为一项新机制,在探索实践中也遇到了难题。比如在运作过程中,社会调查、帮扶考察、评价反馈等缺乏统一规范的体系化操作流程;对“督促监护令”执行情况跟踪监督存在难度;对监护人履职情况评估与后续处理存在一定难度。对于这些难点问题,福州市检察机关开展了有益探索。 仓山区检察院创新“4+1+N”模式,使“督促监护令”机制在社会调查、帮教督促、考察评估等各个环节更科学精准。长乐区检察院编制了精细化格式化“社会调查报告”,统一社会调查标准,使调查结果更客观详实。晋安区检察院与晋安区委政法委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工作办法对推动贯彻落实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兜底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福建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福建省检察机关将结合“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的探索实践和专家指导意见等,进一步完善机制设计,强化各方合力,积极出台省级层面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督促监护令”工作质效,为守护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张仁平 周雯)

(责编:林东晓、钟巧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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