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福建频道

厦门首创实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

2021年08月26日16:02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小字号

人民网厦门8月26日电 (余乃鎏)厦门商事主体申报年报时,应先行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厦门商事主体若未准确、及时填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导致无法送达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鼓励商事主体选择通过电子送达方式接收法律文书,以提高送达工作的智能化水平……2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召开媒体见面会并介绍,即日起,厦门将在福建全省首创实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

据介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提高法律文书送达效率,厦门中院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场监管局”)近期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明确,厦门商事主体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申报年报时,应先行确认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对住所和填报地址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年报完成后,商事主体若变更住所或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同时,人民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等商事主体承诺确认的住所、法律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法律文书等未被接收的,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企业等商事主体证明其自身没有过错的,视为送达。商事主体同意适用电子送达的,在申报年报时填写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即时通讯账号(如微信、QQ账号等)信息,为其承诺的法律文书电子送达地址。

《工作指引》还明确,申请年报时,厦门商事主体若未准确、及时填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导致无法送达的,厦门中院将抄送相关信息至厦门市场监管局,并由登记管辖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该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商事主体重新取得联系后,只有通过主动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才能被移出异常名录。企业等商事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超过三年的,将被剔除名称,强制退出市场。

据悉,厦门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主要有突出合法性、突出高效性和突出前瞻性等三大特色。其中,突出合法性,体现在厦门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公示公信原则,以及商事主体承诺前,市场监管部门应履行事先告知相关内容的义务;突出高效性体现在实行该机制不额外增加负担且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可全流程线上办理以及能大幅提高送达效率上;突出前瞻性则体现在,通过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的时间提前到诉讼未发生前由当事人自行确认,可预防商事主体当事人恶意躲避送达,节约诉讼资源等,同时也有助于市场监管部门预知商事主体经营状况等。

厦门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文书送达是保障当事人诉权的重要的环节,厦门实行商事主体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承诺确认机制,有助于保障厦门商事主体及时精准接收法律文书,从而保障合法权益。同时,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质效,并促进审理提速、执行提速,提高司法效率。此外,该机制还有助于提高厦门市场主体履约守诺的诚信意识,有助于加强商事主体诚信管理机制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提升厦门市域营商环境。

(责编:吴舟、张子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