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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 谱写东南沿海法治高地新篇章

——专访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

2021年10月17日11:33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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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中)在基层院调研。福建省检察院供图

“我们把抓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努力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说,福建省检察院在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过程中始终贯穿着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这也是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抓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规划目标的“思维导图”。

系统观念:站位全局整体推进,强化责任担当

“要从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上把《意见》落细落地”“党的绝对领导是人民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最大优势,是开展法律监督最坚强的后盾、最坚实的靠山”……9月27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围绕《意见》主体内容进行学习研讨。霍敏在会上作概括总结。

《意见》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纲领性文件,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一开始就从“讲政治”高度谋划作出“一揽子”学习部署。“这也是我们用系统观念抓实学好《意见》的具体体现,而不是脚踏西瓜皮,走到哪滑到哪。”霍敏说,将学习《意见》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福建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务必深学细研悟透。

翻开学习记录可见,福建省检察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深刻领会中央出台《意见》的战略考量、重大意义和精神内涵;各内设部门、业务条线以开展支部学习、研讨等方式,推动《意见》学习全员覆盖;督促指导市县两级院原原本本学《意见》全文,准确领会深刻内涵和实质要义,提出“学思用”贯通具体措施。

党委高度重视、政府有力支持,是福建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意见》的一大亮点。中央印发《意见》后,福建省检察院迅速向福建省委和福建省委政法委报告《意见》精神和学习贯彻安排。福建省委书记尹力在批示中指出,中央就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意见》意义重大,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及政法委加强对检察机关的领导,结合市县换届工作,选配好主要领导并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履职,配合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东川先后3次就贯彻落实《意见》和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批示,对政法各单位学习贯彻《意见》提出要求。截至目前,福建省市县两级党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对贯彻落实《意见》作出批示50件次。

“下一步,我们还将与政法各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报有关情况,自觉接受公安、法院履职制约,进一步强化检察履职支持保障,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的宣传解读,为《意见》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霍敏表示。

法治思维: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共护司法公正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带案下访,接待信访群众。福建省检察院供图

“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但执行好这项政策和制度,不只是检察机关一家之事,涉及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需要各家凝聚共识,共同做好工作。”开展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霍敏在专题培训班上,从政治意义、司法价值、社会效果阐述一系列司法检察新理念新要求,在政法机关引起强烈反响。

对司法检察监督理念有认同、共识,才会产生共鸣。“为优化‘案-件比’,检察机关将监督关口前移,促进侦查取证从源头上更加规范、到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不捕的案件少了,退回补充侦查的也少了。”一名基层公安侦查人员表示,办案质效提升,群众感受公平正义也来得更快些,这种一举多得的监督,大家都乐于接受。

在霍敏看来,检察机关与其他政法各家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工作目标、追求效果完全一致。检察机关的监督首先是支持,是帮忙发现问题,避免小问题发展成大问题,目的是促进被监督对象更好地履职,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检察机关持续落实“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司法检察新理念新要求,越来越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和理解。9月9日,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与会人员肯定检察机关办案注重“三个效果”统一的做法。多位代表委员有感而发,建议新理念好经验要一以贯之坚持下去、推广复制出去。

强基导向:补短板强弱项打牢基层基础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左三)下基层察民情、办实事。福建省检察院供图

“中央出台《意见》,我们感到监督的刚性更强了,这让我们在一线办案的干警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一位基层院干警坦言,自身素质与《意见》要求有差距,还须努力。

基层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霍敏表示,法律监督职能怎样做到“充分发挥”,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及如何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这是福建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落实《意见》绕不过的一道“考题”。答好这道题,基层的短板要补齐。为此,福建省检察院着力在固本强基上出实招下功夫。

抓实“政治建设”。强化从政治上看问题、办好案的观念,明白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也是为党厚植执政基础。

聚焦检察业务。通过常态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把脉基层检察监督难点,透析症结所在,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增强对下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基层司法办案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着力从建章立制层面施策发力,引领基层院规范司法、精准监督。

加强专业培训。围绕“缺什么补什么”,加大基层干警培训力度,开展接续培训、订单式培训,扩大培训辐射力和覆盖面,并优先安排业务骨干、一线干警、薄弱院干警参加。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合培训,统一司法认识和办案标准尺度,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办实事解难题。制定薄弱院“一院一策”精准帮扶措施,加快脱薄攻坚步伐。畅通基层困难问题反映渠道,开辟“基层直通车”,建立困难问题受理、移送、反馈等工作机制,调动机关各处室为基层院办实事解难题。

科技赋能增效。加强基层院智能化、信息化的省级统筹,强化顶层设计,统一整体规划、技术标准、数据治理、平台共享,推动基层执法司法更加便捷、透明、高效。

“要夯实基层基础,以‘三个自觉’对标《意见》,深耕主责主业,走好固本强基之路,高质量推进《意见》落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在着力打造东南沿海法治高地中彰显检察担当作为,谱写法律监督新篇章。”霍敏表示。(王维夷 张仁平 林宝存)  

(责编:林东晓、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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