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出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
小工程敲敲打打,零零星星,遍布街头巷尾,离居民生活很近,不经意就会留下安全隐患。根据厦门市政府工作部署,厦门市建设局会同市应急局,对标深圳等城市先进做法,草拟了《厦门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以下简称《纳管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小散工程,是未纳入监管的限额以下工程的简称;零星作业,是公共区域内非工程建设类作业活动的简称。《纳管办法》出台后,实行网格化无盲区管控,全面纳管与分类纳管相结合,以社区网格化巡查为主,物业服务企业巡查以公众参与为辅,属地管理和行业督导相结合。
新的《纳管办法》明确并压实了各方责任。比如,小散工程建设单位,要依法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合同,进行信息登记,接受安全生产指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配合检查;零星作业业主,要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生产经营单位(施工方),要编制小散工程施工作业方案;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对地铁轨道、油气管线等安全保护等。
针对零星作业“小、散、多”的特点,《纳管办法》从五个环节实现信息登记的闭环管理,即信息登记、信息核实、日常巡查、宣传教育、违规处置,以此来增强责任主体“提前预防、规范操作、积极整改”的安全意识,主动履行“预动工、先登记”的主体责任。
对于违规作业,此次出台的办法也进一步明确,未经信息登记的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一律停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依法应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无资质的一律停工,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的一律停工。
为确保《纳管办法》快速落地实施,市建设局组织相关人员起草编制5个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指引,已正式印发,将有效指导各区相关部门、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进行小散工程信息登记、日常安全巡查、安全生产核查等具体工作,进一步规范纳管工作程序,确实解决属地监管能接得住的问题,补齐安全监管短板。(记者 陈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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