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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协同联动机制  严查违法发布房源信息行为

2021年11月10日10:58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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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11月10日电 (张萌)9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主体资质、发布规范、房源核验、过程管理等4个环节,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据悉,《通知》将于11月28日起施行。

主体资质认定方面,《通知》明确,住房租赁信息发布主体分为市场经营和信息平台发布两种类型。其中,市场经营主体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均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发布平台主体主要指提供住房租赁服务的网络信息平台,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具备供网信、公安、市场监管、住房等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数据信息的条件,并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信息发布规范方面,《通知》要求,所发信息应当包括:发布主体、房源核验码、使用用途、房源位置、朝向、户型、面积、图片、价格和装修情况等内容。同时,发布房源信息必须属于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等,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在房源信息核验方面,根据《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网络信息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信息系统,需接入“厦门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或“厦门房产之窗”以供核验。房源信息系核验通过的,租赁系统将生成房源核验码。同时,网络信息平台也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和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即核验发布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机构发布信息予以从严审核。

值得关注的是,厦门还将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协同联动机制,推进住房管理、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通知》明确,将综合运用行政管理、法律处置、信息惩戒等手段,严厉查处违法发布房源信息的行为。如,对违法发布房源信息的机构及从业人员,网络信息平台将限制其发布权限1个月,累计违法发布房源信息的将取消其发布权限;涉嫌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厦门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目前全市租赁住房总量约71.2万套,192.6万间。此次规范住房租赁信息发布工作,旨在加强市场秩序治理,实现“租赁企业全监管、租赁房源全核验、租赁过程全检测、租赁服务全覆盖”,以推动当地住房租赁市场更加健康及有序发展。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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