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
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5日上午闭幕。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主持。常委会副主任雷春美、梁建勇、吴洪芹、檀云坤、袁毅、严可仕,秘书长刘道崎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康涛,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负责人、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决定明年1月中旬在福州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会期约5天。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福建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决定》《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漳州水仙花保护管理办法》《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漳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区管理若干规定〉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本次会议补选全国人大代表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会议投票选举赵龙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将依照法律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
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事事项(名单另发)。因工作岗位调整,决定接受吴偕林辞去省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因任职年龄原因,决定接受陈青文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冯潮华、陈万里、饶作勋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林少雄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陈飞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岗位调整,决定接受柳红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上述决定报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备案。任命丁文清为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省人大社会委委员职务;任命朱世泽为省人大社会委委员;任命王敏夫为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任命尤猛军为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冯潮华的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冀萌新的省民族宗教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兰明尚为省民族宗教厅厅长。因工作需要,免去洪仕建、薛云官的省监委副主任职务;任命齐凤瑞、陈铁晗为省监委副主任;任命梁玉华为省监委委员。
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省监委副主任和委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省直有关单位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以及省人大机关各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负责人、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日上午,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联组会议形式对土地管理“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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