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重点资助奖励六大项目
人民网厦门12月16日电 (余乃鎏)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9日,符合条件的有关文艺项目,统一通过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可申报2022年度该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或奖励。
16日,厦门市委宣传部主办的该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新闻通气会召开,介绍了该专项资金的总体情况及其重点资助(奖励)的六大项目基本情况等,发布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同步上线了该专项资金的唯一申报渠道——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平台,并启动2022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新闻通气会现场。人民网 余乃鎏摄
“资助范围之广,覆盖面之大,走在福建省前列。”厦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欧阳丽娟在通气会上表示,该市设立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旨在鼓励文艺创作、打造精品力作,培养文艺人才、推动文化创新、加强文化交流,推进当地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助力加快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
据介绍,为落实这一精神并规范该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今年10月,厦门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等四部门联合制定了《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就资助范围、项目评审及资金监管等进行规定。
其中,根据规定,该专项资金分为“资助”和“奖励”两项,并坚持向国家、省、市重大文化项目倾斜、向优秀原创作品倾斜的原则,重点面向文本创作资助、舞台艺术创作、优秀中青年个人文艺、闽南文化进校园、文化艺术活动、优秀文艺作品(项目)奖励等六个项目。
同时,专项资金资助(奖励)范围,涵盖了文学、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舞蹈、曲艺、电影、电视艺术、民间文艺和文艺评论等12个门类;覆盖了文本创作、剧目创排、作品出版、演出、展览、交流、奖励等创作活动的各主要环节;既资助扶持全体文艺创作者和社会文化机构,也扶持文艺人才个人进修培训等。
评审机制上,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行“初审、专家评审、评审委审定”三级评审制,遵循“专家评审、择优立项、公开透明、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原则,面向社会受理厦门市或为厦门市创作的文化艺术项目资助或奖励申报。
此外,专项资金资助和奖励项目申报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一轮次。其中,2022年度该专项资金资助(奖励)重点鼓励重大革命题材、重大历史题材、重大现实题材等的优秀原创项目。
当天,现场还举办了一场圆桌会议,围绕着“学习中国文联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用好厦门市文艺发展专项资金,推动厦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的主题,厦门市委宣传部组织当地部分文艺家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与会者表示将响应号召、加大创作力度,争取创作出更多文艺精品力作,为助推厦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和助力打造文化中心、艺术之城、音乐之岛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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