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费 厦门水务集团和厦门华润燃气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被立案处罚

人民网厦门12月17日电 因收取不合理费用,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近日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处罚。据悉,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以来,厦门市场监管部门首次以其为依据查处的案件。
据介绍,2020年开始施行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
执法人员对价费公示信息进行核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图
然而,2021年3月1日至案发期间,涉事企业——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根据用气户申请,在该申请人建筑区划红线内进行燃气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接入工程时,将燃气计量表具作为用气设施纳入工程成本一并计入工程造价费用,共计向93家用户收取计量表具金额120万余元。
无独有偶,2021年3月1日至案发,另一家涉事企业——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因报停或欠费被拆表的用户在申请复接用水时,按不同口径水表规格,以20-200元/台不同标准,共向163家用户收取复表费4510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有关规定,以上2家企业所收取复表费和燃气计量表具费属于应予以清理的不合理收费,2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2家企业均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的处罚。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查处公用事业领域违规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张萌 陈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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