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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发挥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22年01月07日09:38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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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1月7日电 (陈欢欢)6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福建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陈欢欢摄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燕培介绍,近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制定实施服务民营经济创新创业创造“16条意见”、服务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18条意见”和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15条意见”,梳理重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检察政策,释放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鲜明导向。在办案中坚持平等保护、公正高效、“少捕慎诉慎押”。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涉嫌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于总体刑事犯罪的6.8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

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在落实平等保护、打造服务非公经济特色展示平台等方面形成特色,泉州市检察院“亲清护企”工作模式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能动司法,为民企提供实打实服务

检察机关是民营企业的“老娘舅”,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营造民企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福建检察机关发挥司法办案的基础性作用,为民企健康发展提供实打实的服务。

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批捕侵害企业权益犯罪284件406人,起诉427件812人;打击影响企业融资的高利放贷、敲诈勒索黑恶犯罪以及非法讨债影响企业经营的黑恶犯罪,共批捕黑恶势力侵犯民营经济犯罪4件17人,起诉7件51人。

为解决知识产权案件维权难、周期长、成本高问题,福建省检察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各地成立专门机构或办案组33个,批捕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356人,起诉705人。福建省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连续8次入选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在泉州、莆田等10个市县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管理试点,结合常见涉企犯罪类型,探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等专项合规建设标准,制定合规指引,为企业合规整改提供参考。泉州晋江市检察院联合26家单位在全国首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服务联盟,已合规体检8家企业、线上体检315家,提出管理建议、风险建议共3132条。

检察监督,切实维护民企合法权益

为保障民营企业的权益,福建检察机关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开展民营经济常态化、专项化监督活动。

福建检察机关开展常态化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11件,并及时答复信访人;开展为期6个月的羁押非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60件,对已经逮捕但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涉案民营企业家,建议或决定变更强制措施45人。

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梳理发现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109件,各地检察机关监督清理103件,让涉案企业放下包袱、放手经营。

同时,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职工工资、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等民事案件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申请205件,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65件。

延伸渠道,打通民企服务最后一公里

针对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需求,福建检察机关不断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

福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协作配合,推动市县检察院逐项落实日常联系、联合调研、民主监督、信息互通共享等机制,为民营企业家释疑解惑、解难帮困。

推广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亲清护企”工作模式,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听取民企代表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检察室和检察联络点79个,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一些地方检察院建立挂点联络机制,“点对点”联系相关企业,选聘企业高管担任检察联络员,架设检企联系“连心桥”;还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接待民企“绿色通道”,对涉及民企和企业家的控告申诉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依法快速审查办结。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用好在泉州晋江市建成的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为民营企业家和员工提供沉浸式法治教育平台;邀请企业人员旁听涉企案件不捕、不诉等检察宣告,推出“参观基地+职务犯罪预防宣讲+企业员工廉洁宣誓”的“一堂好课”新模式,受到企业欢迎。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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