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冰墩墩”会不会涉嫌侵权?答案来了
近日,“冰墩墩”火遍全网,不少网友大开脑洞,各显神通,手制各类“冰墩墩”。那么,这些自制的“冰墩墩”“雪容融”到底会不会涉嫌侵权呢?
“冰墩墩”“雪容融”的卡通形象显然构成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其著作权人(北京冬奥组委)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对该作品的使用,包括开发、传播和销售表现该作品的相关衍生品的行为。
此外,“冰墩墩”“雪容融”的著作权同样受著作权法第24条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为符合为个人欣赏目的而使用,比如将其图样编织在围巾手套等个人用品上仅供自己使用;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在报道新闻时对该形象的再现等使用方式,通常并不会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不构成侵权。
网络上制作、传播“冰墩墩”“雪容融”相关表情包,算不算侵权?
著作权的侵权判定并不以使用行为是否具有商业营利目的为构成要件,特别是在通过网络传播作品的情形下。因此,如果擅自将“冰墩墩”“雪容融”形象做成类似表情包的图案,在网上传播,即使不涉及收费,如果该行为未经组委许可,也属于侵权行为。
生产、销售“冰墩墩”“雪容融”盗版周边触犯了哪些法律?
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周边属于“未经许可复制使用奥运标志和涉奥作品”,触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电子商务法》。
高价倒卖“冰墩墩”“雪容融”违不违法?
2月8日,北京警方通报,有人在冬奥会吉祥物制定销售网店等地高价倒卖,非法牟利,扰乱正常购买秩序。警方查获3名违法行为人,均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切勿生产或销售未授权的相关专利,一旦涉及侵权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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