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增持森特股份 新华都集团及陈发树再收警示函
2022年03月25日11:33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对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发树、林玉叶、陈焱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指出,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陈发树、林玉叶、陈焱辉与厦门新华都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森特股份股东,互为一致行动人。
2021年12月6日,陈发树名下证券账户陆续买入150万股森特股份股票,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4.78%上升至5.06%。
该持股变动信息未于3日内公告;且2021年12月6日至12月29日期间,当事人名下证券账户继续买卖森特股份股票,使持股比例维持在5%以上,最高至5.20%。
北京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七十五条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2月28日,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发树就因违规增持森特士兴股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处以监管警示。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截图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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