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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院“三个一”创新破产办理新模式  打造企业司法救助新机制

2022年04月08日1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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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至2021年,全市共审结各类破产案件1161件,结案率超过90%,占比福建全省超过1/3;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压缩至130天以内,仅为全国平均值的1/4;共盘活企业资产55.77亿元、化解债务254亿元……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厦门中院)发布数据显示,自创新推出破产办理新模式以来,厦门破产审判质效明显提升。

不仅如此,由于推行这一企业司法救助新模式成效斐然,厦门还获得一系列殊荣:2021年5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为全国首批涉港跨境破产司法协助三个试点地区之一;在2020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办理破产”指标进入“全国标杆城市”;厦门破产办理新模式也被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全国推广应用。

“近年来,厦门紧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不断建立健全企业破产制度。”厦门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特别是2020年8月厦门破产法庭成立后,该市从智能服务、平台救助、保障机制三方面入手,着力破解企业破产程序成本高、周期长、流程繁琐、专业性强等难题,创新打造智能化、一站式、全覆盖企业司法救助新模式,不仅推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还有效救助了有经营前景的困境企业,促进经济要素重新组合和优化配置,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依托“一个系统”,智能化高效救助

无纸化完成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召开、财产处置、财产分配等各项破产事务……章XX申请厦门XX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一案仅用时50天,审理时间不到全国平均办理时间的10%。

这是厦门推行破产办理新模式后案件审理办结全面提速的写照。这得益于厦门中院运用司法链智能合约场景技术、研发上线全国首个全外网建设的“破产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实现破产事务全流程、全在线、全公开“一网通办”。

“有了这一智能辅助系统,破产案件平均办理时间缩短一半以上。”厦门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该系统全面涵盖申请听证、公告公示、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债权人会议、资产处置、财产分配等破产程序,债权人通过手机即可全程参与破产事务办理,显著提升破产审判效率。

2022年3月3日,厦门破产法庭与工商联并购公会、金融机构等相关人员研讨预重整开展工作。厦门中院供图

同时,审判成本也全面下降。该系统能为企业、债权人、金融机构、法官、管理人、投资人等破产程序六方主体提供电脑端、手机端远程操作便利,从而真正实现“一趟都不用跑、一分都不用花”。数据显示,系统上线以来,已累计为群众节约破产事务办理成本1.2亿元。

该智能辅助系统还实现监管全面覆盖。法院审理、管理人工作全程留痕、全程公开,对各个节点的工作情况和操作内容实时记录、更新,各个角色登录后均可查阅最新案件进展和办理过程,实现破产流程和信息全公开、破产程序全透明;专门研发资金监管功能,强化对破产资金的监督管理,法官、管理人通过手机即可实现资金查询、历史交易、转账批复等功能,保障资金运用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运用区块链技术,将债权审核、债权人会议和表决信息、资产处置和分配等重要节点信息实时存入“司法链”,力保信息安全、可信、可验证。

成立“一个中心”,集成化精准救助

除了率先成立破产法庭,厦门还设立全国首个破产公共事务中心(以下称中心)。该中心由厦门市中级法院、市发改委、市司法局等5家单位共同成立,旨在为企业提供破产事务咨询、法律指导、融资对接、预重整引导、破产和解等一站式服务。

中心上线“破产公共事务”和“企业预重整平台”智能化线上服务模块,建立信息交换、融资、资产交易的大数据平台。困境企业在线上登记经营现状和资产调查后,平台“诊断”其具有挽救价值的,为其提供专业法律指导、困境成因分析后,在平台发布企业融资战略需求、推广项目,由阿里、京东等运营商引擎对接至各大资产交易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推送以精准寻找“买家”。

2021年7月24日,破产事务中心线上智能化服务平台上线仪式。厦门中院供图

中心还借助大规模、多渠道的融资接洽,着力打通资本市场和危困企业之间的壁垒。即中心聚合各部门和行业资源优势,积极发挥工商联作为工商业界民营企业人民团体的作用,指导协调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并购重组、融资;通过并购公会等成员组织,运用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平台和资源,通过企业融资、提供战略投资方、成立专案不良资产处置基金等方式扶助危困民营企业,促进良性竞争;充分发挥拥有多家金融属性公司和产权交易平台的厦门金圆集团在企业重整及资本市场的专业和资源优势,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平台,为危困企业对接最佳资本供给方。

以厦门一家米业老品牌企业破产案件为例。该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通过中心登记进行项目推广、预重整后,由破产清算转为重整程序,现已成功招募到战略投资者而有望获得重生机会。

此外,中心指导厦门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金圆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并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提供额度高达50亿元的破产并购融资、纾困贷款等服务,根据困境企业的不同需求,在融资助困、引入战略投资方、困境企业经营管理支持、重整方案设计、预重整引导、并购中的债权债务梳理等展开全方位合作,为企业重生提供强劲动力。

例如,厦门一家知名食品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后,中心通过重整识别机制,由清算转入重整并引入有关战略投资方,通过多样化金融工具,完成注资1.8亿元,现已恢复5万份航空食品生产产能,总资产达2.4亿元,实现生产要素重新组合和招商引资叠加效应。

完善“一个机制”,制度化协同救助

破产事务办理涉及金融、税务、资规等十余家单位,以往需要一家一家协调解决,不利于破产企业财产综合接管和处置,难以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大大降低了破产审判效率和处置财产的价值。

为破解破产程序中这一堵点难点,厦门建立全国首个企业破产资产接管与处置综合保障机制,全面覆盖破产事务相关的市发改委、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26家单位,实现个案协调到制度化协同的转变。

一是形成府院联动合力。厦门市政府、厦门中院成立厦门市府院联动协调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将26家行政部门、区级政府和产业园区相关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建立企业破产资产接管与处置综合保障机制,推动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工作由个案协调向制度化、常态化对接转变,形成破产工作府院联动合力。

其中,该机制通过召开不定期专项会议,以会议纪要等方式解决破产工作中亟需解决的各类事项,稳步提升破产便利化水平。同时,针对个案审理中出现的各种矛盾、问题,以书面报告、个案沟通、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协同步调、统一认识、解决问题,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

2021年8月31日,破产事务中心与厦门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厦门中院供图

二是拓宽金融司法协同领域。即由金融机构、厦门金圆集团等提供破产费用融资、破产信托等服务,以解决破产企业无钱可用、破产工作难以推进等问题,加快破产财产接管、处置和分配效率。

“福建第一高楼”烂尾重生就是成果之一。据悉,该烂尾近十年的项目,涉及关联企业多达45家、债务关系复杂。进入破产程序后,有关部门运用综合保障机制,指导金融机构发放全国金额最大的500万元破产费用无息贷款,并联合招商引资部门高效引入央企投资,仅用82天即推动该项目重获新生。

三是注重民生便利化服务。厦门中院通过走访、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企业、管理人意见,就破产程序中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与各联动部门出台多项政策文件,重点解决涉民生保障的各类“疑难杂症”问题,包括发放破产援助资金、创设企业破产援助资金垫付职工欠薪以及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企业的简易工商注销、破产案件相关人员的户籍人口信息查询、重整企业股权和对外投资解押、解冻和过户手续一次办理等,不仅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还阻断困境企业破产后产生的恶性连锁反应,预防社会风险隐患的发生。该机制运行以来,厦门破产案件的信访率基本为0。

来源: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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