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税务蓝”同向发力 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现场。周珞珞
为深化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力促进检税高质量合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税收职能作用,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福州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市检察院、市税务局共同举行“福州市检税协作框架协议”签订仪式。
福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建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仁杭,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陈忠元,三级高级主办庄志云,8位特邀检察官助理、8位特邀涉税检察人才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到场,共同见证检税协作新篇章。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龙清主持会议。
签订仪式现场。周珞珞
会上,市检察院、市税务局共同签订“福州市检税协作框架协议”,协作框架协议共10项举措,包含双方互相聘请特邀涉税检察人才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分析研判办理重大涉税疑难案件,对涉案专业问题进行解释说明等。
16位同志受聘担任特邀涉税检察人才和特邀检察官助理,将在今后工作中,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加强检税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依法高效精准办理涉税案件,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提升检税协作水平。
张仁杭表示,未来几年,是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要窗口期,也是高质量推进福州税收现代化的关键期,深化检税协作,既有利于磨利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法律之矛,也有利于打造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护航之盾。市税务局将以“检税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为新的起点和契机,以“检察蓝”叠加“税务蓝”,与检察机关同心同向,全力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与检察机关并肩并行,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与检察机关共进共勉,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全面构建检税高质量合作的新格局,为维护福州市税收秩序,提升税法遵从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傅建飞强调,签订检税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福州市检税合作进入新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将与市税务机关协同依法打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秩序安全,促进依法治税,服务保障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检税双方将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推动各县(市、区)检察院与同级税务机关之间协作,交流借鉴案件办理、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内部监督等方面经验做法,在加强协作配合中履职尽责、互相借鉴、优势互补、同心同力,积极构建检税共治新格局,共同为福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仪式结束后,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四级主办刘肇明、福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林建斌分别就“虚开专票稽查简介及虚开专票犯罪热点问题探讨”“论涉税案件中的企业认识误区”为与会的民营企业代表作主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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