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安机关发布2021年全省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网福州5月13日电 (刘卿)2022年5月15日是第十三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在“5.15”来临之际,福建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至今年4月福建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同时发布2021年福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福建省公安厅供图
“截至目前,福建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额658亿余元。”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郑雷声在发布会上表示,全省公安机关紧盯百姓急难愁盼,全面提升打击经济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护佑民生安宁、护航经济发展、护卫社会安定。
据通报,福建省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稳、以打促防,坚持民生犯罪“重点打”、新型犯罪“攻坚打”、链条犯罪“深度打”,侦破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今年初开展“控风险、追逃犯、护稳定”专项行动,针对民营企业案件立案后未及时处理,形成刑事诉讼“挂案”问题,联合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专项清理。
近期,福建省公安厅正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4月以来,重点打击假借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深入摸排一批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案件,打深打透一批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守好老年人的“养老钱”“救命钱”。
下一步,福建全省公安机关将深入推进“闽剑”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等突出经济犯罪活动,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开展“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不规范冻结问题专项整治,扩大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治理效应,帮助企业群众防范不法侵害。
会上,福州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鼓楼区人民法院“三坊七巷社区法官工作室”、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被授予“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牌匾。据了解,福建省公安厅联合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证监局等单位,组建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将10家单位共建为“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
2021年福建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如下:
1.福州方某国团伙系列串通投标案。2021年11月,福州公安机关破获方某国团伙系列串通投标案,打掉一个职业围标、卖标犯罪团伙。经查,2017年8月至案发,以方某国、张某樑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注册成立的10余家空壳公司,在福州、厦门等地围标工程建设项目126个,中标后再以高价卖标或者收取挂靠费的方式交由他人施工,涉案金额达7亿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厦门郭某裕等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2021年1月,厦门公安机关破获某集团电商部门员工郭某裕等人受贿案。经查,2018年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郭某裕担任某集团电商部总经理,在货物调拨、活动促销、费用支持审批、渠道拓展倾斜等方面对分销客户利益有影响力。分销客户为与郭某裕等人密切关系,扩张自身业务,陆续向郭某裕等人支付金额不等的“感谢费”。郭某裕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多家下游分销商巨额贿赂合计1566万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3.漳州“2021·8·5”特大虚开发票案。2021年8月,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破获“2021·8·5”特大虚开发票案,成功打掉跨区域特大虚开发票、骗取医保基金犯罪团伙2个,捣毁虚开发票犯罪窝点4个,依法查扣电脑、账册、印章等一批作案工具。经查,2019年至案发,以陈某锋、肖某刚为首的两个犯罪团伙,为骗取医保基金,互相勾结,利用“光明扶贫工程”,虚增AQBH人工晶体等医疗耗材价格,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000余份,套取医保基金近1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600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泉州王某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21年8月,泉州晋江市公安机关破获王某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21年5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王某明成立公司,开发“可比达”商城APP,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大肆虚假宣传,并向社会公众推广“拼团返利+津贴池+面包商店委托+贡献值推广费”模式,允诺客户投资充值参与拼团返利,购买代理可获津贴、贡献值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1.36亿余元人民币,造成损失4682万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5.莆田“8·24”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2021年12月,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24”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缴获大量作案工具。经查,2017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洪为首的犯罪团伙,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对接境外期货平台,搭建交易系统,采取为客户开设“信用仓”“现金仓”等各类子账户的方式,非法从事黄金期货交易活动,涉案金额达9亿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6.莆田张某峰等人系列保险诈骗案。2021年10月,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某峰等人涉嫌保险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60万余元人民币,实现对“故意制造事故、汽修厂虚高报价、保险公司员工内外勾结理赔”犯罪的全链条打击。经查,张某峰伙同亲属、同事,频频制造碰撞、刮蹭、涉水等交通事故,并伪造汽修公司印章和定损协议,提供给保险公司理赔,骗取高额保险理赔款,涉案金额360万余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7.莆田郑某军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2021年8月,莆田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7·1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打掉在网络平台上冒充海外代购,销售假冒国际品牌注册商标箱包的售假工作室3个。经查,2020年1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郑某军等人在莆田市荔城区开设售假工作室并雇佣员工,在网络平台开设多家海外代购网店,假装留学生身份,以海外代购名义,在网上销售假冒品牌箱包,涉案金额1亿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8.三明“8·24”系列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案。2021年8月,三明公安机关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8·24”系列非法经营案,捣毁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诈骗、平台技术支撑等犯罪窝点23个,打掉犯罪团伙22个,涉案金额47亿余元人民币。经查,犯罪嫌疑人管某、谢某等人在三明市等地组织人员,大肆收买银行四件套、网络支付平台收款二维码,并建立多个工作室,为境外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9.三明“20210308”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21年4月,三明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涉嫌利用“虚拟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查,2017年初至案发,以吴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搭建“ORG”网络交易平台,通过举办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区块链”“去中心化”“数字虚拟货币”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方式,要求参与者购买“ORG”币获得会员资格,按照推荐关系形成层级,引诱发展下线,收取会员购买“ORG”币资金7亿余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10.平潭游某伟职务侵占案。2021年7月,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机关联合某企业集团破获系列职务侵占案,打掉一个虚假派送侵占物流补贴的犯罪团伙,查获网络账号20个,摧毁作案窝点4处。经查,2018年6月至案发,以犯罪嫌疑人游某伟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公司偏远地区物流配送补贴规则,在网络购物平台上疯狂刷单,填报虚假边远地址,冒充快递派送员虚假派送,侵占某公司物流补贴150余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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