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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厦门湿地保护进入新篇章

2022年06月02日17:19 |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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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优美的筼筜湖,白鹭成群悠闲地站在木桩上,下潭尾翠绿茂盛的红树林迎风摇曳,漫长而优美的环湾岸线碧海蓝天……这些厦门的美景都归因于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

下潭尾湿地公园。吴稳水摄

湿地是全球重要生态系统之一,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固碳等重要的生态功能,对维护我国生态、粮食、水资源、生物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被誉为“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

《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 为湿地保护修复 “保驾护航”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是湿地保护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新阶段。

据了解,《湿地保护法》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用7章65条的篇幅对湿地的定义及湿地资源管理、湿地保护与利用、湿地修复、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探索生态修复治理之路 打造湿地生态文明

今年是中国加入《湿地公约》30周年,也是《湿地保护法》正式施行的一年。近年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湿地保护的主管部门,持续推进湿地生态保护工作,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善。

思明区的筼筜湖是一个很好地例子。近年来,为了实现筼筜湖片区“水更清、景更美、魂更强”的总目标,厦门市启动了第五轮综合治理,现如今湖区优美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厦门一张亮丽的明信片和最美“城市会客厅”,吸引许多市民游客在此休闲旅游。

下潭尾红树林公园是另一个例子。昔日的淤泥滩涂地,已成长为郁郁葱葱的“海上森林”。如今的下潭尾红树林公园已建成集科普、环保、旅游、休闲、观赏于一体的红树林湿地生态公园,入选“全国海岸带生态和防灾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同时也被列为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成功实践案例。

下潭尾红树林公园郁郁葱葱。陈卫华摄

《湿地保护法》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今后厦门市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用法治方式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保驾护航”,推动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杨秋霞)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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