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第八督察组赴龙岩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督察

7月30日至8月2日,公安部第八督察组组长赵炜一行在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黄华安的陪同下,先后深入上杭、长汀、武平、新罗及市公安局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专项督察。8月2日,龙岩市公安局党委向督察组汇报全市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龙岩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佳主持会议并作汇报。
督察组一行在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派出所督察
督察组一行在长汀县公安局卧龙警务室督察
督察组一行在武平县公安局督察
督察组一行在新罗公安分局街面警务站督察
督察组一行在龙岩市公安局召开座谈会
督察组表示,龙岩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打击工作特色明显,打防业务整体推进,政治建警氛围浓厚,重大打击战果含金量高,警务机制改革有序推进,队伍精神面貌好、士气高,开局良好。
督察组强调,龙岩市公安机关务必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紧盯“四个一批、四个严防、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纵深推进“百日行动”。
督察组要求:
一要科学安排部署。要紧密结合暑期安保维稳特点,科学部署、合理用警、统筹推进,务求行动更有针对性,取得更大战果、更好成效。
二要深入组织发动。要坚决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全面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动员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到“百日行动”中来,坚决打好人民战争。
三要严格规范执法。要坚持执法公正,严格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要加强队伍管理。坚持严管厚爱,执行好各项警规警纪。综合部门、警务保障部门、督察部门要全力开展政治思想、物质保障、监督检查等工作,为“百日行动”提供更坚实、更有力的措施保障。(张永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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