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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积极探索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确权登记办法

2022年08月11日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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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0日,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办事窗口,连江县泰源公司负责人刘文质拿到自主建造的深远海养殖平台所有权证书后,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据悉,这是连江县积极探索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确权登记管理办法,开展试点登记工作后颁发的第一本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所有权证书,标志着连江县成为全国首个开展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试点登记服务工作的县,福州市乃至福建省发展深远海养殖产业迈出关键性一步。

近年来,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作为一种新兴养殖装备,在拓展海水养殖空间、发展优质高效渔业、推动“海上福州”“海上福建”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以来,福州市连江县作为国内深远海装备养殖的先行者,经过近五年时间的探索,海水养殖向智能化、生态化、集约化、规模化转型的成效初显。目前,连江县辖区范围内海域已投放了8台套深远海养殖平台。与此同时,养殖平台的登记、确权问题也日益凸显。由于深远海养殖平台是一种新型养殖设施,在政策层面未曾出台相关登记规范。这一问题未解决,直接影响到平台所有者或使用者维护权益、融资贷款、保险等问题,也增加了产业发展的各类风险因素,导致平台建造企业和养殖企业(户)普遍持观望态度,极大地制约了深远海养殖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为有效解决这一制约深远海产业发展瓶颈的基础性问题,在政策空白的情况下,连江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决定由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开展《连江县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

在《试点方案》制定过程中,连江县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积极对接省市有关部门,以及县内相关企业,充分探讨,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还学习借鉴了山东省“国信1号”养殖工船运营管理的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7月份,在省市海洋渔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连江县正式出台了《连江县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并配套推出了《连江县深远海养殖平台登记指南(试行)》,以方便企业对接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工作流程。

《试点方案》出台后,在连江县辖区内经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明或检测报告的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且养殖平台所从事养殖的海域具有合法的养殖证,可以向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登记服务申请,由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进行确认登记。

《连江县深远海渔业养殖设施登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基本解决了养殖平台产权问题。目前,连江县正在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及保险机构,开足马力,全力推动深远海养殖产业规范有序发展。面对深远海养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难点堵点问题,连江县将不遗余力地去探索解决的路径和方法,努力成为深远海养殖的“先行者”“探路者”“引领者”,为加快建设“海上福州”“海上福建”作贡献。

(责编:江苇杭、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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