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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被占业主一气之下将占位车“丢”河里  专家称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022年11月20日14:43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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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11月20日电 (吕春荣、实习生黄振)车位被占,业主一气之下叫来叉车将占位车扔进河里,此事今日引发社会关注。

据媒体报道,11月19日晚上,福州某小区一小车霸占车位拒不挪车,被车位业主叫来叉车扔进河里。报道中,上述业主表示,“他的车就停在我的车位上,叫他移走不肯移,所以我就直接把车丢到流花溪里,反正我也赔得起。”

。梁展豪摄

涉事车辆几乎全车没入河中。梁展豪摄

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热议,各方观点不一。有人赞成业主的做法,称“私家车位属于私有财产,如果打电话给对方,对方明确表态,让其随便处理,自然没有过错”。但也有人不赞成,“确实解气,但涉及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属于违法行为,后果很严重”。

那么,车位业主到底有没有权利如此处置?上述行为是否违法?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上述业主在未得到占位车主授权的情况下处置对方车辆,那么,他的维权行为实属不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丁兆增分析,在民事领域,如果车主在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车位业主擅自对他人财物进行处置,那么就对他人的财产所有权构成侵权,从民法典的角度,虽然车位业主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他在维护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梁展豪摄

涉事车辆被从河里捞起。梁展豪摄

在刑事领域,如果上述业主未得到合法授权擅自处置他人财产,便是一种违法的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只要行为人主观是故意的,损失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就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丁兆增说,至于此事是属于民事或是刑事犯罪行为,有待公安机关调查。

如果发生类似纠纷该如何处理?丁兆增建议,双方可以先自力救济、自行协商解决,也就是业主联系占位车主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求助物业公司,或向当地派出所和第三方机构来协调解决,若依旧未能解决,可通过司法救济,通过诉讼来解决。

丁兆增提醒,出现纠纷,切莫意气用事,一气之下擅自处置他人财产,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风险。

20日下午,据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通报,涉事车位业主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编:陈楚楚、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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