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

福建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访谈——

施忠华:要以“如我在诉”境界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 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刘卿 叶青卿 兰志飞 郑窈
2022年12月28日20:32 | 来源:人民网
小字号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省政法干警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营造奋进新征程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共福建省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人民网福建频道、福建法治报、福建长安网共同组织开展“福建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访谈。
  本期嘉宾: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

主持人: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并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在您看来,检察机关应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一新的更高要求?

施忠华:党的二十大报告是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这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我们党不仅是敢于革命、善于建设、勇于改革的政党,更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政党,是我们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

报告中还专门强调了“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历次代表大会报告中也是第一次,是继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之后的又一个第一次。两个历史性的第一次,充分体现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盼,也是党中央赋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我们要承担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忠诚担当、拼搏奋斗,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杨俊杰摄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杨俊杰摄

主持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福建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您认为检察机关将如何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

施忠华: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我们既要登高望远,准确把握发展环境变化,又要脚踏实地,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对于检察机关来说,维护安全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既是政治任务,更是政治责任。

我们要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为新发展阶段的新福建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认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民营经济是福建发展的特色所在、活力所在、优势所在,我们要传承弘扬“晋江经验”,进一步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检察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比如,我们在办案中发现,有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负责人被逮捕、被判刑后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因此倒闭、工人下岗,影响经济发展和民生稳定。

我们要持续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司法政策,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以法治稳企业稳预期,释放经济发展活力。

施忠华接受人民网专访。杨俊杰摄

三明市某公司是当地一家拥有高资质、高技术、高等级的设计、施工、集成企业,一直发展得很好。企业综合实力在福建省同行业中排名前20名,是三明市的行业龙头企业,累计纳税7000多万、企业员工100多名、拥有各项专利20多件。

2020年4月,该企业参与了3个招投标项目,为了确保拿下项目,该企业找了几家公司,由该企业统一制作标书、垫付保证金,进行围标,最终该企业中标并进行项目施工。2021年4月19日,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以涉案公司及其负责人涉嫌串通投标罪,移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子厘清了,证据也都到位了,按说就该起诉了。但涉案企业及负责人被立案后,近一年无法参与当地投标,造成资金周转困难,面临巨大危机。经过企业合规整改、自查自纠、第三方会商等,根据各方意见,2022年1月28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对涉案公司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按季度总结企业合规持续建设进展,对企业合规工作进行“回头看”,引导企业真正做到合规守法经营。在检察机关的持续帮助指导下,企业发展步入正轨。该案例也成为福建省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的首个典型案例。

主持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精神要求,您认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将如何落实为民司法,更好满足人民的新需求、新期盼?

施忠华:“人民”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一条鲜明主线。90多年的检察发展史,就是一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实践。我们要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实事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虽然是常见多发的案件,但对涉案人及其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我们要秉持“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以“如我在诉”境界,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司法实践中,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法律只有原则性规定,需要检察机关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纾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我们要持续抓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责编:易雪妍、张子剑)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