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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发布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3年03月24日16:55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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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中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在官网发布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原文如下: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4月23日至6月2日,省委巡视四组对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视,并于2022年9月1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集团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把巡视整改抓紧抓好抓实。

(一)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政治自觉

集团党委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对省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要求照单全收,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来,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集中整改期间,集团党委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扛起管党治党政治担当,多次召开动员会、部署会、党委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部署推进巡视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方向不偏、有力有效。集团党委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充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等重点、共性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开展了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全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巡视整改合力

集团党委推动党委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办公室分别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以集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小组,形成“党委层面抓统筹、工作领导小组抓推进、各责任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模式。扎实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视反馈指出的37个问题进行细化,制定了139条整改措施;根据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16个问题,制定了40条整改措施;根据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的14个问题,制定了37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的10个问题,制定了17条整改措施,分别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注重长效整改,完善整改措施,紧盯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强化全程跟踪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真改、实改、改到位。

(三)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集团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作为管党治党、改进工作、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带头抓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突出强化理论武装,把政治学习落实到每次党委会议“第一议题”,集中整改期累计主持9次集中学习,围绕国企改革发展、规范国有企业决策治理、意识形态等专题深入研讨,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到实处。带头抓部署,主持召开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层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工作。带头抓整改,对巡视反馈的问题,态度鲜明,照单全收,认识深刻,主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初稿,并组织相关人员讨论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逐条梳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时限,为落实整改打下良好基础。主动认领、牵头负责25个整改项的整改,8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推动任务落实。经常性督导推动整改进展,督促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扎实完成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带头解难题,紧盯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等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调研督导、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请示、专题会议研究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带头营造严的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支持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强化规矩意识,严肃追责问责,始终保持巡视整改严、紧、实的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

集团党委坚持集中整改与持续整改相结合,集中整改期内对能够马上解决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整改提升的,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分步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强化管理上找短板补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改革发展的实际行动。结合巡视整改,对集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围绕议事决策、财务管理、投资审计、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制定、修订制度13项,下发规范性通知7项。

集团纪委实施“建账、对账、销账”全过程监督,一一对账销号,形成监督闭环。制定周计划,实行“一周一监督”,形成问题清单2份,发出提示函7份。针对巡视整改重点难点,进行专题会商3次,约谈提醒19人,会议督导2次,走访抽查2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牢记重要嘱托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有差距。对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不够,集团及7家权属企业未按要求在官网开设新思想专栏。

一是聚焦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2022年6月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集团第一届羽毛球赛活动,9月开展“青春心向党,强国复兴有我”快闪活动等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于2022年7月4日、8月12日、9月26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生态文明思想、关于国企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精神,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重点发言,推进集团在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进展,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展现更大作为。11月15日,集团党委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再部署。三是规范集团权属企业网站建设,2022年10月14日召开集团党建工作推进会进行督促指导,组织各权属企业开展自查,共发现9家权属企业门户网站未开通新思想专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其中5家网站已关闭,其余4家网站均已开通“学习新思想”专栏。集团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集团及各权属企业网络媒体平台内容进行检查,形成问题清单,逐一落实整改。

(2)用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力,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发展不到位。

一是集团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并通报了国务院国企改革办《关于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高质量收官有关事项的通知》,宣贯新发展理念及国企改革有关精神;并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并研究部署集团贯彻意见,印发《集团党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通知》,在政策研究月报中传递行业新动态新理念,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二是关于2021年度省属国企三年行动评估中排名靠后,集团分管领导和研究中心、规划发展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已在2022年4月的集团办公会上做自我批评与检讨,不断优化有关管理制度和举措。三是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提升有关改革成果,2022年9月底完成省国资委的专项评估检查,11月中旬向省国企改革办报送集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总结报告,通过国务院国资委11-12月的重点改革任务评估检查。四是根据《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并于2022年9月底向省国资委报送2021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及2021-2023年任期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个性指标。加强对权属企业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的密切跟踪与指导协调,印发集团《管理层级压减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3年)》《关于下达权属企业2022年度主要财务预算目标中期调整值的通知》,进一步聚焦做强做优做大核心主业,推动集团整体效益提升。

(3)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力度不够,落实党委研究讨论“三重一大”前置程序不到位。

一是集团党委严格按照2022年修订完善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中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等有关制度执行,落实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程序。2022年9月-12月党委会1次对集团财务情况进行专题分析研讨,2次对贷款事项、1次对参股事项、1次对预算事项进行了前置研究。二是制定并印发《集团大额资金管理清单》,明确不同额度资金的决策研究程序。

(4)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扎实。缺少“三严三实”等政治文化的浸润滋养。

一是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集团党建工作推进会议,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将“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022年10月17日组织党员干部到福建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参观学习。二是督促相关权属企业修订业务《作业规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业务作业行为,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集团分管领导牵头深入相关权属企业开展调研,组织集体座谈和个别员工谈话,分析2019年以来业务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向集团党委报告,提出了完善制度、加强业务人员专业能力培训和廉洁从业教育等措施,逐一抓好落实。

(5)618产业基金投资效益不显。

一是618基金参与投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板块项目将按照集团统一部署,择机逐步退出。二是2022年11月17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梳理基金投资的项目,总结经验教训,形成《自查报告》报集团党委。

(6)监管机制失灵。部门就“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和提示11份,只见领导批示未见办理结果。

一是健全集团督办体系,成立由集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重申强调落实执行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2022年11月1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通知》,夯实具体工作。二是自2022年9月起,由集团党委办对党委会决议事项建立台账,列入日常督办工作,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落实到位。对进展缓慢的事项列入专项督办。

(7)预测数据不准确,如集团2019年底上报省国资委的主要生产经营指标与2000年3月经审计后的年度生产经营指标差距较大。

一是组织对问题进行核查,并在集团系统内进行了通报,要求各权属企业举一反三,提高财务预测数据的准确性,控制预测数据与最后实际完成情况的差异,要求各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重视和支持财务会计工作,切实履行好会计信息质量第一负责人职责,杜绝对财务工作的干预。要求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坚持原则,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有关要求组织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二是开展2022年度权属企业财务监督检查,强调会计信息质量重要性问题。在各权属企业完成自查的基础上,集团对重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抽查。

(8)学习意识形态重要文件,党委第一责任人未发言等。

一是2022年11月15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对意识形态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党委书记作重点发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交流发言,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二是强化压力传导,集团党委印发《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职责,明确权属企业党组织书记对本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三是修订完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职责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2022年9月后的干部考核材料体现意识形态内容。四是修订完善并印发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明确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审核流程,要求严格落实“双审制”,从严从实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明确党员干部职工以职务身份或公司名义在各类新媒体平台注册的账号要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报备。五是2022年9月组织开展网络即时通讯工作群清理,全面摸排清理243个工作群。2022年10月组织开展网络新媒体和员工开设账号行为整改清理行动,全面摸排党员干部职工以职务身份或公司名义在微博、抖音等平台注册情况,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网络行为。六是福建巨电公司对以“福建巨电”为名开通抖音号的保安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对抖音号进行更名。对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党委第一责任人责任意识不够强。

一是扛牢压实巡察主体责任。集团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好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根本任务,将巡察工作列入集团党委年度工作要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职责,集团党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动参加巡察工作动员会,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把有关措施落深落细落实,以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

(2)“一岗双责”不到位,未分解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清单,班子成员未督促所联系企业党组织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清单》。二是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在2022年10月21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今后将加强督促其分管领域企业党组织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截至2022年11月16日,集团各权属企业党组织均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三是根据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集团纪检监察部门于2022年6月向集团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了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一是集团对工程建设管理问题进行梳理,提出专项报告,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到位、降低施工围墙造价没有采取措施等问题,代建单位组织开展项目管理培训、进一步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重复计价临时围挡问题,对该项目代建责任人曹星钊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其2022年绩效薪酬3684.83元。对重复发包室内装修问题进行自查,对未能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在项目管理能力上有待加强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决策流程,同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对于参股的物流园一期工程,物流园公司作为参股股东,未明确要求控股方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未尽到股东权责,对物流园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中小项目存在工程造价失控等。

一是D栋楼装修项目已由集团纪检监察室按照规定进行梳理、初核,分清相关责任人,其中对1名经办人员(预备党员)给予延长预备期半年的组织处理。二是对自行中标问题、安徽星玛厂房超合同价问题开展自查,关于自行中标问题,经核查,中标单位与代建单位在项目实施时为独立的2家法人单位。后来因业务整合,两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同一人。关于安徽星玛厂房超合同价问题,集团核查发现该项目因工艺需求等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预计项目最终结算价将超过合同价,存在对工程造价把控不足等问题,责成福建巨电公司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控管理项目的实施。三是集团根据权属企业共性项目管理问题制定《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今后将严格管理。

(5)货物采购管理混乱,未能建立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制度,2019年以来部分2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未采用公开招标。

一是重申强调严格执行2022年修订的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做好大宗物资采购预算、备案管理,加强货物采购的监督,适时开展大宗货物采购检查工作。二是对权属企业200万以上非公开招标采购逐一进行核查,形成专项报告。经查,部分权属企业未严格执行集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2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未建立健全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制度、供应商库管理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的情况,对福建巨电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成福建巨电作出书面检讨,由集团分管领导对福建巨电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对海丝科技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责成福建巨电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大宗货物集中采购制度,制定合格供应商名录库管理实施细则,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6)电子化招标率低,部分工程项目未进场。

一是针对电子化招标率低问题,从事招标代理的权属公司已会议研究决定不再审批不使用电招平台运行全流程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强化“福易采”电子招投标平台稳定性,尽快实现各类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2022年9月至11月,集团各权属企业累计实施招投标代理项目484项,其中电子化461项,电子化率95.2%。二是责成相关公司对未进场项目进行自查,分别形成专项报告。责成相关企业就发现的问题向集团党委作出深刻检讨,集团领导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其2022年绩效薪酬9300元,同时责成其余所涉部门负责人作出检讨。后续将配合业主单位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三是建立健全制度,修订完善《招标作业规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7)敢于监督的意识不强,对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不够。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集团党委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分别于2022年5月、9月组织对7家权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推动“一把手”履行好管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二是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季度纪检监察例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省纪委监委《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督促各权属企业纪委严格落实集团纪委《日常监督工作清单》《重要事项请示报告清单》,指导各权属企业纪委更加精准监督,认真做好请示报告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集团领导兼任主要领导的权属企业及未设立纪检监察室的权属企业列为2023年重点监督单位。四是分阶段对权属企业开展现场检查,2022年完成对15家二级权属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五是集团党委会集中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规矩意识。

(8)善于监督的能力不足。

一是提升履职能力,坚持每年开展1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每季度组织纪检监察业务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的能力。2022年6月29日请集团总会计师作《企业财务风险的识别和防控》专题辅导;2022年12月1-2日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2022年组织交流研讨4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深化“1+X”专项督查、联合监督检查、交叉检查、蹲点监督,提高日常监督质效。2022年1月开展“1+X”专项督查,5月、9月、11月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联合资金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研究中心对权属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完成对15家二级权属企业监督检查全覆盖。2022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件,其中权属企业发现问题线索3件。

(9)违规发放津补贴。

一是安徽星玛16名外派人员伙食补贴40140元和自查发现的春节过节费1200元,共41340元于2022年5月27日全部清退。二是集团纪委对“安徽星玛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初核,对安徽星玛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陈宝梁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其2022年绩效薪酬5289.6元,责成福建巨电加强对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三是安徽星玛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国资系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应用及案例选编》、集团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加强履职能力和警示教育。

(10)违规报支费用。

一是厦门太和违规报支费用671元于2022年9月23日清退。二是经核查,厦门太和原总工程师(股东方)2019年1月25日因公出差北京,报销住宿费671元,超过出差北京差旅住宿标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审核不认真的办公室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经办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厦门太和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组织学习《福建省国资系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应用及案例选编》、集团纪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加强履职能力和警示教育。

(11)违规聚餐。

一是2020年7月15日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时指出该问题,在整改阶段,整改报告经省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现场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10月13日报送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参与聚餐领导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进行了自我批评。

(12)作风飘浮。

一是开展自查。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在2022年10月21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权属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于2022年11月上旬完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由集团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招标代理等2个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篇,集团党委已会议研究,提出具体完善措施。三是聚焦“三提三效”,于2022年10月26日印发《关于2022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组织各权属企业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等问题,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

(13)重“形”不重“效”,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

一是2022年10月11日调整集团风险防控委员会成员,12月1日印发《风险防控委员会管理办法》,并于11月3日、11月15日召开风控委会议,研究相关增资、破产清算等事宜。二是制定并印发《权属企业国资监管责任约谈工作规则》《权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内部移送办理工作规则》,修订《权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向各权属企业发送了违规追责制度学习要点的学习文件,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培训和宣贯。三是根据巡视反馈及内外部审计报告梳理了违规追责相关问题线索,经研究决定对2个问题线索启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立项并开展初核。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对安徽星玛“三重一大”决策问题形成专项报告向集团党委报告。集团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重新修订并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贯宣会,组织权属企业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严格按照制度抓好落实。三是集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集团党委会开展“规范国有企业决策治理”专题学习,通过生动案例、政策解读、制度学习等,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理念和水平。四是对权属企业“三重一大”进行核查,对发现的未明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职责权限,部分重大决策事项未经党支部前置研究等,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制定董事会授权清单,明确职责权限,进一步完善制度。

(2)个别权属企业重大事项未做到应备尽备。

一是福建巨电对公司2019年以来三重一大事项的备案进行了自查,集团进行了核查,存在未应备尽备问题,福建巨电已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福建巨电就“三重一大”程序及相关报备程序开展培训教育。三是集团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宣贯,对权属企业进行制度宣贯,完成权属企业2022年1-10月“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备案工作。

(3)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如,不讲创新、不讲实效。

一是于2022年5月11日将集团网站转载的4本书内容予以撤销,现“学习新思想”栏目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基层党组织学习新思想动态。二是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2022年6月24日、11月15日分别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三是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集团党委将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和党建考核,纳入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验收,通过检查、通报,不断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贯彻执行,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四是2022年7月18-7月29日开展普法宣传线上答题活动,强化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增强版权意识。

(4)上轮巡视指出的违规超系数自定发放年终绩效奖问题整改方案,集团第一次党委会只有“一把手”同意,而再次研究时,错误的方案未作修改被集体通过。

一是集团党委委员于2022年10月21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违规超系数自定发放年终绩效”整改决策事宜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建设,2022年9月以来,严格按2022年修订的《中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等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5)选任程序违规,存在民主推荐、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等环节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排查发现2019年至2021年新提任的共5批次干部,均按规定履行了选任程序。2022年9月起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任各环节的会议纪要等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选任程序,自2021年度起,已规范民主推荐程序,民主推荐情况经党委会议研究并确定考察对象。三是对照《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5个文件,对干部选任程序进行梳理,修订印发《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并制定了选任流程、存档材料清单等,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6)职业经理人选聘考核随意。选聘方案报集团党委动议前,未对应聘人选进行比选认定。考核评价主体错位,聘用在集团事业部的2名职业经理人的聘用合同、责任目标及薪酬考核均由福建巨电公司办理。

一是未履行公开选聘的职业经理人为2019年初选聘,2019年巡视后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造成考核主体错位是因聘任主体不规范,职业经理人应由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手续,而非电池事业部。当时电池事业部职业经理人实际在巨电公司履职,工作业绩也体现在巨电公司,故由巨电公司进行业绩考核,导致了考核主体错位。集团于2022年2月撤销电池事业部,原电池事业部人员人事关系一并转回巨电公司。二是2021年未履行绩效考核程序的职业经理人由集团公司进行考核。三是修订完善集团《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职业经理人的选聘、管理、考核工作。

(7)干部监管不严。3家权属企业未建立中层干部出国(境)备案制度,权属企业2名干部未经审批出国(境)。

一是于2022年10月21日组织权属企业深入学习《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等4份文件。二是环保院、经纬科技公司、福建巨电等6家权属企业已制定了因私出国(境)备案管理制度。三是结合出入境中心相关要求,已组织环保院、经纬科技公司、福建巨电等权属企业做好人员备案工作。四是环保院党委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福建巨电党支部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经纬科技党委对人资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8)集团一权属公司个别领导干部侄子侄媳夫妻在其旗下企业任副总,一控股企业个别领导干部妻子女儿分别担任公司综合办主任和市场策划。

一是控股企业小股东代表之女已于2022年10月20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其妻已于11月15日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二是权属公司党委于2022年9月23日撤销公司领导侄子侄媳的选聘决定,集团党委对公司主要领导、分管人资工作的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公司人资部负责人诫勉谈话,并扣发其2022年绩效薪酬3729.6元。三是集团印发《人事管理回避细则》,从制度上进行规范。四是结合对权属的巡察工作,制定了选人用人巡察清单,进一步规范干部监督管理。

(9)干部档案缺失。

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填写《干部履历表》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填写《干部履历表》78份。对档案应归档材料进行梳理,补充年度考核表77份,档案专审表2份。二是组织填写《干部学历、学位变更申报表》23份。三是组织开展档案业务培训,于2022年6月25日邀请专家授课,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提高档案专审工作质量。四是在集团纪委牵头下,集团人资部就材料缺失问题组织核查,主要存在《干部履历表》未及时更新、年度考核登记表未及时归档等人事档案管理问题。集团对未按制度要求规范管理人事档案的集团人资部总经理助理进行诫勉谈话,并扣发其2022年绩效薪酬2668元;对集团人资部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10)履行党建责任不严不细。集团党委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督促不够。

一是分别于2022年6月16日、10月14日召开党建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发挥集团党群工作部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日常督促指导作用,调整联系服务基层党组织分工,有效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党务人员的联络沟通。二是于2022年10月12日调整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基层党支部安排表,通过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督促指导所挂钩联系党支部,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帮助解决,已建立相关工作台账。三是闽交检测公司党委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督导,于2022年11月14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开展考评验收,推动所辖党支部争先创优。

(11)部分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一是2022年10月14日召开集团党建工作推进会议,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建立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帐,动态更新,及时进行提醒督促指导,确保基层党组织均能按期换届。二是经集团党委会议研究,福建巨电党支部于10月由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福建巨电党总支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三是闽交检测党委对工大岩土公司所辖党支部进行了调整,将原有5个党支部整合为3个党支部,各党支部已于2022年5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现党支部委员分别为5名。四是闽交监理公司第八党支部已于2022年5月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招标股份党支部已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补选支部委员。五是北京远望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22年12月1日在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六是福建巨电党支部已于2022年7月起按月收缴党员党费,9月29日福建巨电公司党支部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9月30日组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对有关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再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七是待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完成后,督促经纬科技公司党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12)个别权属企业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是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集团党建工作推进会,再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将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作为今年党支部达标创星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评。二是环保院党委书记对协管党群工作部的领导、党群工作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2022年7月至今,环境设计院党支部、海洋事业部党支部结合离退休党员的实际情况,合理、灵活安排组织生活,采取多种形式,邀请离退休党员线上视频参会、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学习贯彻党的重大会议精神等,引导离退休党员积极参加“三会一课”。

(13)内生动力不足,集团未成立职工代表大会。

一是建立健全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11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一次集团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和集团职工代表大会。2022年11月24日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成立集团工会的筹备方案,并于12月20日完成筹备工作向福州市总工会报送了成立集团工会及召开集团工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待上级工会批复后及时召开代表大会成立集团工会。二是第一届一次集团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集团职工董事,将依法进入董事会,代表广大职工行使决策权。

(14)落实政策滞后,未实施企业年金制度。

一是通过公开比选方式于2022年11月6日选定了企业年金托管机构。二是2022年11月18日集团第一届一次机关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集团本部企业年金方案,11月29日年金方案通过省人社厅备案。

(15)个别权属企业干部归属感不强。

一是明确了闽招基金公司组织架构设置。闽招基金就现有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围绕集团主业板块的调整,拟整合退出部分项目,做好资金回笼及投资规划工作。二是闽招基金公司临时负责人和员工逐一开展了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为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建言献策。三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薪酬福利体系,规范五险一金、实施企业年金方案等,增强员工归属感、幸福感。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监督不够有力。

一是制定《关于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监督工作方案》,建立监督机制,聚焦决策、执行、监督环节,连点成线,加强过程控制,形成监督闭环。二是对上轮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排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对巡视整改的常态化监督,持续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在长效整改基础上,将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纳入集团内部巡察内容,将长效整改的问题列入集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日常监督重点。

(2)督促不够到位,存在部分权属企业退休人员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

一是集团党委于2022年10月9日印发《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集中整改阶段通过“一周一监督”督促各责任领导、各权属企业落实整改任务。二是对退休人员返聘不规范问题,对责任人廖苏燕予以立案,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并扣发其2022年绩效薪酬2721.5元。三是组织对权属企业退休干部返聘问题进行排查,对照相关规定,5名需要规范的,已退回取酬费用11.1万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其他3名退休人员问题移交系统外相关单位,集团纪委持续跟进处置情况。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不切实际盲目投资。

一是经集团党委充分讨论研究,拟逐步退出部分行业,相关事宜已书面报告省国资委,并将2022年该板块投资从原计划56000万元调整至7937万元。二是集团将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主业。三是重申强调严格执行2022年修订的集团《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强化投资风险防范。四是已对资产负债率超100%项目进行梳理,形成专项报告报集团党委,专项提出解决方案。

(2)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经集团党委充分讨论研究,拟退出部分行业,及时止损,已完成个别企业的审计工作,评估报告已报送省国资委备案,正在积极对接投资人。北京远望55%股权转让事宜已于2022年12月1日在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同时集团严格控制新增贷款规模和担保规模,贷款规模逐步下降,合并带息负债总规模环比下降,2022年1月以来无新增对外担保事项。二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并印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重申强调严格执行2022年修订的集团《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加强投资决策前项目论证;调整风控委成员,印发《风险防控委员会管理办法》,加强投资项目、担保等重要问题的法律风险防控,依法依规开展投资项目论证和决策,杜绝违规决策问题。三是组织“三重一大”制度宣贯会,要求权属企业加强制度学习,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四是对投资项目进行梳理,形成专项报告。

(3)一权属公司列支2019-2021年茶叶等费用用于送礼。

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已组织初核组对问题进行初核,依规依矩依法进行审查调查。

(4)部分权属企业推动发展的力度不大。

一是集团将创新指标纳入权属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分为固定指标和可选指标,各企业已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新业务、新领域等方面进行不同创新考核,按照一企一策进行创新考核。二是责成部分权属企业对营收、利润下滑问题进行查摆剖析,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专项报告向集团党委报告。如闽交检测将积极拓展新业务类型,不断开拓“检+设+养”业务,取得较大进展。同时印发《项目管理制度(试行)》《绩效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并拟定《外协管理办法(修订版)》和《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内部管理。三是集团领导牵头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权属公司主要领导与各生产部门进行调研,听取一线员工建议,逐一分析解决。

四、集中整改期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及下一步打算

集团党委将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列入督办台账,制定了持续推进整改的措施,形成常态抓、长效改的工作格局。

(1)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离“做强做优做大”要求有差距。集团认真梳理相关权属企业产品产能、财务经营等相关情况,经党委会充分研究讨论,成立专项小组,一企一策提出解决方案,以解决集团负债率高等问题,相关决策事宜已书面报告省国资委。

进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市场反馈情况,完善方案提交集团董事会决策后有序推进。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2)管理体系有缺陷。

一是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请示,省国资委已为集团配备3名外部董事,集团职代会已选举产生职工董事,将按上级相关要求推进董事会履职尽责。

进一步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希望上级任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二是待本轮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到位后,重新制定集团本部“三定”方案,明确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等岗位的具体职责,按职责实施考核。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

(3)风险防控失效,集团2019-2021年资产负债率高。

将通过引入新能源电池板块战略投资者等,降低集团资产负债率。

进一步整改措施:有序推动福建巨电引入战略投资者事宜,完善引战投方案,以公开进场交易方式,引入具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

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

(4)认识不端正。

一是将上轮巡视整改未完成的18个问题与本轮巡视新发现问题结合起来一体认领、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由集团纪委列入督办事项,重点监督落实,发出7份提示函,进行专题会商4次,约谈提醒19人,会议督导2次,走访抽查2次。二是针对“干部越级、破格提拔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分批分类进行处置。

进一步整改措施:个别干部需外调档案材料等。

完成时限:2024年1月31日前。

二是针对“超范围报销劳务报酬问题”,集团责成相关权属企业安排人员进行逐一认真核查,并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取得上级审计部门确认。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对不符合规定领取的进行清退。进一步整改措施:清退不符合规定的劳务报酬。

完成时限:2023年1月31日前。

(5)“违规超系数自定发放年终绩效奖770.93万元”问题,仍维持“原状”发放。一是2022年10月18日集团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确保本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违规超系数自定发放年终绩效奖770.93万元”问题,形成专项报告,于2022年11月14日提交党委会研究后向上级汇报,11月24日党委会通报了上级要求,12月6日党委会通过了重新分配方案。本次在当年在岗职工中按贡献重新进行分配2016年、2017年特别奖共405.1万元(税后222.8万元),一一征求员工意见无异议后提交集团党委会研究,目前已完成重新分配。三是在2022年10月21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集团党委针对“违规超系数自定发放年终绩效奖问题”作深刻剖析,班子成员进行自我批评,认真剖析根源,引以为戒。

进一步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处理。

完成时限:2023年3月30日前。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招标集团纪委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四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已办结2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集团中层干部(相当于处级)2人,基层正职干部(相当于科级)1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诫勉情况

因履行职责不到位,未按规定进行任前事项报告,对公司违规选任干部负有责任,对1名二级权属企业人资部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并扣发其2022年绩效薪酬3729.6元。

(三)组织处理情况

因公司人资部履行职责不到位,对任职回避相关规定理解偏差,对1名集团二级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二级权属企业人资部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撤销该公司2名任职回避不规范人员职务,调整岗位。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60595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集团办公室(350025);电子邮箱:zbjtzhb@163.com。

中共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责编:易雪妍、刘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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